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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9-29 23:10:2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加强全市网络食品销售监管,落实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我局积极安排,快速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的通知》(宁食药监〔2017〕139号)文件,我局及时部署,制定下发了《固原市开展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固市监发〔2017〕179号),明确了工作目标、专项检查时间安排、检查重点,要求各县(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同时,为摸清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底数和现状情况,印发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调查摸底表》、《网络食品经营者调查摸底表》,要求各县(分)局在7月31日前必须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为实施精准检查打好基础。

  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我们积极和商务部门、电信部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合作,进行调查摸底,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重点检查辖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线上逐个查看食品销售经营者是否在网站首页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上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查入网食品销售经营者证照是否有效、经营项目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范围一致。二是开展索证索票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严把准入关,建立入网食品销售经营者管理档案,对证照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停止网络食品销售。三是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将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检查与食品经营许可、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有机结合,检查中,我们调取了后台销售记录,检查线上销售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执行,线上线下实际销量是否与购进票据相一致;是否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是否销售变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符合的食品。四是积极开展网络食品销售宣传的检查。严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任何形式进行不实宣传,消费者。

  检查中,我们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责任,认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条款要求,将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互联网+、众创空间等网络销售相对集中的地点为检查重点,在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告知网络经营者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网络食品安全义务,严把资格审查关和食品质量关,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检查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2家(其中网上10家,实地2家),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98家(其中实体门店93家,无实体门店5家),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4份,未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仍有部分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未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和网络食品安全义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建立不完善,执法人员对4家存在问题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网络食品销售监管,规范了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化网络食品销售安全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安全意识,切实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办:固原市人民 承办:固原市人民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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