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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一出纳涉嫌挪用罪受审 _新闻频道_广西网络

※发布时间:2018-5-20 0:33:1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上思讯 原上思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上思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上思县教师学校教师兼职出纳卢某,工作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10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结果东窗事发。5月2日,上思县公开开庭审理了卢某涉嫌挪用罪一案。

  公诉机关,被告人卢某利用其担任上思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上思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上思县教师学校兼职出纳的便利,于2012年12月以创业退耕还林培训费名义从单位账户支取现金人民币6万元、于2013年以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费名义从单位账户两次共支取现金人民币15万元,三次共支取21万元。在单位没有使用上述款项时,卢某将其中的10万元作为其经营的土特产店上思县某商行的流动资金使用,后卢某分三次将21万元存入单位账户。

  2017年3月24日,卢某主动到公诉机关投案。经市人民检察院鉴定,卢某从上思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某账户借款及还款21万元的财务事实存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10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犯罪事实清楚,确凿充分,应当以挪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合议庭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有关的法律,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该案将择日宣判。 (苏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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