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59号)的部署要求,我局于2016年11月下旬至2017年1月中旬开展了渔牧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市办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杨利伟出舱时满脸鲜血会议,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各科室(单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按照“全覆盖、零、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渔牧系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提出的2016年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结合贯彻落实11月27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安委会〔2016〕11号)以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钦安委会〔2016〕6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钦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钦渔牧发〔2016〕71号),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5个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市渔牧行业和我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行业全覆盖。重点对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验室高危化学品储藏保管情况、工程工地以及饲料、兽药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一)渔业检查情况。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重点包括渔业、渔港渔船(含涉外渔船)等。渔业主要针对单边带及天线、船位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电线情况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网络机房选址不科学,机房内安装有消防管道,存在漏水的隐患;机房过道堆放办公物品,不利通风散热,不利于消防等问题。渔港渔船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涉外渔船安全、渔业捕捞资格、渔业生产秩序等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市渔政管理中心站登临检查渔船1251艘次,开展港池内渔船检查41次,检查渔船约582艘次,发现并清理了60多艘次非法安装有禁用渔具的渔船,并通过向港内渔民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港内违规安装禁用渔具的渔船进一步减少。钦州渔监船检处共检查渔港码头19次,检查渔船112艘次,配足救生衣5件、救生圈3个,灭火器3个。
(二)饲料、兽药生产加工企业检查情况。此次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日常管理、质量控制、粉尘防爆等。钦州港区对辖区内4间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防尘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企业情况良好,未发现严重的粉尘爆炸安全隐患,但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相关安全检查登记未归档分类,企业卫生差、灭火器过期,部分防爆插座、开关没有防尘、防爆功能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要求被检单位高度重视,立即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呈交给责任部门。
(三)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局属实验室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实验室安全监管,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局属各实验室《实验室药品试剂保管及使用安全制度》、《实验室卫生安全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等品的保管、发放和使用制度》、《实验室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菌(毒)种和样本的储藏与管理实验室记录明细填写清楚;兽医实验室储藏保管的高危化学品主要有稀盐酸和以前旧兽医站保存下来的少部分试剂,经过清查、分类,兽医实验室已对此类物品实行三门、双锁保管。各实验室电、开关、插座均安全性能良好,无漏电现象,门窗均良好,无破损现象,具备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的基本设备。实验室内部生物安全等各类标识,储备有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洗眼设备;与本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公司签订合同,兽医实验室产生实验废物全部统一集中处理,各项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二)渔民安全生产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渔民思想观念落后,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三)部分饲料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仍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内容不够全面,或虽有制度但执行不认真、不严格,台账管理不规范,记录档案不完善等情况,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监管责任,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确保全市渔牧行业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行安生生产例行检查工作制度,加管力度,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对安生生产隐患整治力度,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采取强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组织人力物力“再排查、再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