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澧县东部新城经十八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和《关于申请影响报告书审批的请示》已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澧县东部新城经十八建设项目北接桃花滩,南抵绕城东线m,道呈南北,其中机动车道宽为21m,两侧人行道总宽为9m。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向4机动车道,沥青混凝土道,等级为城市主干。同时建设包括项目区域内主体工程(基工程、面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配套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临时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场)等。项目总投资3492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8%。计划2017年7月开工,2018年6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期12个月。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澧县道交通规划图(2009-2020)》发展规划,拟选线周边没有文物、古迹和自然区,选线合理。我局同意按环评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的措施进行建设。
GB16297-1996)第二时段标准。营运期加强道两侧的绿化,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尾气排放、严禁超标车辆上,加强交通管理,降低道扬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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