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属批次:交办我县的信访件属中央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的第十七批次清单(2016年8月1日),受理编号为47-18。
3、办理时间情况:对交办的信访件,我县予以高度重视,由县环保局成立调查组,于8月1日办理此信访件。
信访人反映的亚碳公司应为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所处地理为筠门岭镇白埠村,毗邻周田镇半岗村,位于我县九二氟盐化工内。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0日,公司的生产项目《综合利用钨废料年产1400吨超细碳化钨粉及500吨硬质合金棒材》于2012年10月委托赣州市科学研究所进行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18日取得省环保厅评估意见(省环评估书〔2013〕161号),2013年10月28日取得赣州市环保局批复意见(赣市环审字〔2013〕168号)。
2014年11月,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调试,2015年3月18日正式生产,同年8月向市环保局提交了“三同时”验收申请。2016年1月,市环保局对公司进行“三同时”验收,因部分生产设施与环评报告不符,验收暂缓。2016年5月,公司向市环保局提交了变更说明,2016年6月,市环保局对公司进行了“三同时”验测方案。目前,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三同时”验收工作正在流程办理中。
2016年7月,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因供应原料(含钨废料)供应不足,公司的原料车间、仲钨酸铵生产车间停止生产,粉磨车间正常生产。县环保局调查组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生产废气排放及“臭味”情况,污水处理设施无废水外排。
2016年8月1日晚8时至22时,我县环保局调查组对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生产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在湿法选钨过程加入液氨会散发氨气的异味,县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派驻了“环保驻厂员”,督促指导公司对企业员工加强管理培训,安装了氨气密闭回收装置,较好解决了氨气的异味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做好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督导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投诉人举报赣州亚泰钨业有限公司白天不生产,晚上偷偷生产排放臭气的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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