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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9 23:46: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2016年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勤勉、 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 自主决策,切实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董事六位。本行董事会 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等四个专门 委员会均由董事担任委员会。除所获年度酬金以外,本 行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 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已经收到每名董事就其独 立性所作的年度确认函,并对其性表示认同。本行董事 的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董事简历如下: 冯婉眉女士,56岁,自2016年10月起出任董事。冯女士于 2011年9月至2015年2月任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兼上 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区总裁,以及汇丰环球投资管理() 1 有限公司及董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 HSBC Markets(Asia) Limited董事等职务。2010年1月至2011年9 月任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兼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亚太区主管,2008年5月至2010年1月任汇丰 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兼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环球资本 市场亚太区主管兼司库,1996年9月至2008年4月历任上海汇 丰银行有限公司港币债券市场主管、亚洲固定收益交易主管、亚 太区交易主管、环球资本市场亚太区联席兼司库。冯女士自 2011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0 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目前,冯女士还担任 联交所和恒隆地产非执行董事,并在机场管理局、 金融管理局、房屋委员会、西九文化管理局和 科技大学等机构担任多个职位。冯女士1995年于麦考瑞 大学获应用财务硕士学位。冯女士曾获特区委任为太平 绅士,并获铜紫荆星章。 卡 尔 沃 特 先 生 , 69 岁 , 自 2016 年 10 月 起 出 任 董 事 。 卡 尔沃特先生现为咨询顾问,向和金融机构提供战略咨 询意见。卡尔沃特先生自2001年9月至2011年4月任摩根大通集 团中国业务董事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和摩根大通银行(中国)首席 执行官;1999年1月至2001年7月由摩根士丹利公司派任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首席行政官;1990年9月 至1998年12月任信贷第一银行亚洲信贷管理及研究 (新加坡)副总裁、主管,以及中国投资银行集团()董事、 主管;1981年1月至1990年8月历任化学银行台北分行多个职位, 2 包括副行长、总经理等。卡尔沃特先生曾于2012年在斯坦福大 学弗里曼斯伯格里研究所担任访问学者、兼职教授。卡尔沃 特先生于1970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学和俄文专业学士学位, 1980年获大学经济学专业高级研究证书,1981年获斯坦福大 学学专业博士学位。 张龙先生,51岁,自2014年1月起出任董事。张先生现任中宝 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张 先生2007年至2009年任瑞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至2007年5 月任本行投资理财总监;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任本行投资与理 财业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信贷审 批部总经理,兼管理机制推进办主任;1998年8月至2004年12 月历任本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管、主管、风控管理委员 会信贷审批办公室主任、信贷审批部总经理等职;1995年12月至 1998年8月任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局地区经济学家、投资官员;1994 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国际金融公司中亚、中东、北非局地区经济 学家;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布鲁金斯研究所高级研究分析员。 张先生于1985年大学工程物理系大学本科毕业,1989年美国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美国大学 经济系博士研究生毕业。 钟瑞明先生,65岁,自2013年10月起出任董事。钟先生现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 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 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金茂(中国)投资控 3 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钟先生2006年至2012年任中国光 大银行非执行董事。钟先生曾在多家公司及公共机构任职, 包括城市大学校董会、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 港房屋协会、特区行政会议、特区土地基 金信托行政总裁、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和恒基兆业地产有 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1979年至1983 年,任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主任。钟先生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76年获 大学理学士,1987年获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钟先生 1998 年获任特区太平绅士,2000年获授特区金 紫荆星章。 维 姆 科 克 先 生 , 78 岁 , 自 2013 年 10 月 起 出 任 董 事 。 维 姆科克先生2003年获任荷兰国务部长;1994年至2002年连续两 届任荷兰首相;1986年至2002年任荷兰工党;1989年至1994年 任荷兰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1979年至1982年任欧洲工会联合会 总裁;1973年至1985年任荷兰工会联合会总裁。2010年1月至2014 年1月,维姆科克先生任由前国家元首或首脑组成的马德里 俱乐部。2004 年,牵头高层顾问团,向欧洲理事会就振兴欧 洲经济、提升欧洲经济竞争力等问题提供咨询。2002年卸任荷兰首 相后,维姆科克先生曾在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荷兰国际集团、 荷兰TNT快递公司、荷兰邮政集团及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等多家大 型国 际公司 担任非 执行董 事。维 姆科克先生还在多家非营利 性机构任职,包括安妮弗兰克基金会受托人理事会、国际危 机集团受托人理事会以及国际人口委员会。维姆科 克先生毕业于荷兰奈恩洛德商学院。 4 莫里先生,62岁,自2013年12月起出任董事。莫里洪 恩先生在多国机构担任顾问。莫里先生曾担任多家上市 公司的董事,包括Spark公司(原电信公司)。莫里 先生曾在及其他地区公共机构担任的职位包括国家 健康委员会董事长、旅游局董事会、商界圆桌 会董事长、研究中心董事会以及三边关系委员 会。莫里先生曾任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以及澳 新银行()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1993年至1997年, 莫里先生任国库部长。莫里先生获哈佛大学 经济学与专业博士学位,林肯大学商务硕士学位及(与农业 相关的)商务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林肯大学Bledisloe章。 莫里先生于2013年获得了最高荣誉勋章。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16年,本行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本行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议 事项进行审议。 2016年,本行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 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 亲自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冯婉眉女士 - 2/2 0/2 卡尔沃特先生 - 2/2 0/2 张龙先生 1/1 7/7 0/7 钟瑞明先生 1/1 7/7 0/7 5 维姆科克先生 1/1 7/7 0/7 莫里先生 1/1 7/7 0/7 2016年度离任董事 梁高美懿女士 1/1 3/4 1/4 2016年,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 提名与薪酬委 社会责任与关 会 会 员会 联交易委员会 董事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冯婉眉女士 1/1 0/1 — — 1/1 0/1 1/1 0/1 — — 卡尔沃特 先生 1/1 0/1 2/2 0/2 — — 1/1 0/1 — — 张龙先生 — — 7/7 0/7 4/4 0/4 — — 4/4 0/4 钟瑞明先 — — 7/7 0/7 4/4 0/4 4/5 1/5 4/4 0/4 生 维姆科 5/5 0/5 — — — — 5/5 0/5 — — 克先生 莫里洪 5/5 0/5 7/7 0/7 4/4 0/4 5/5 0/5 4/4 0/4 恩先生 2016年度离任董事 梁高美懿 3/3 0/3 — — 2/2 0/2 3/3 0/3 — — 女士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线)报告期内,本行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行董事来自中国、、美国、荷兰、等 国家和地区,包括前,专业监管人士,商业银行、投资 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职业会计师等。董事多次研究讨论本行 经营管理方面的情况;关注本行发展情况与战略转型规划落地实 施情况;实地考察分支机构,积极开展调研;充分依托执业经验, 发挥专业特长,对本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资本充 6 足、海外业务以及子公司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董事会 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董事及时 跟进境内外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关注监管意见,认真参加公司 治理、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更新信息储备。 董事各项工作均得到了管理层的充分支持与配合。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密切境内外监管规则及口径变 化,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 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技术水平提升,督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 商业原则进行。 (二)对外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对外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属于本行的正常业务之一。本行针对业 务的风险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并据此 开展相关业务。本行业务以保函为主,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止,本集团开出保函的余额约为8,839.35亿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公告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 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展。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6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彩虹先生连任本行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等, 7 确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 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行外部审 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董事认为本行 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客观、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7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 持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 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并将利润 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 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6年,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 派发2015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74元(含税),合计约人民 币685.03亿元。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本行控股股东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曾做出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即只要汇金公司继续持有本行任何股份, 8 或根据中国或本行股份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是本行控 股股东或是本行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汇金公司将不会从事或参 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吸收存款 及结算、基金托管、银行卡和货币兑换服务等。然而,汇金公司 可以通过其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从事或参与若干竞争性业务。对 此,汇金公司已承诺将会:(1)公允地对待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 并不会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 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2)为本 行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 2016年4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为本行优 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汇金公司 作出以下承诺:不越权干预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本行利益。 报告期内,汇金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行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本行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年报、 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 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 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6年,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董事 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工作方 案,在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 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领域)存在重大缺陷。 9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 2016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主要审议通过了固定资 产投资预算、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等议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 进行了信息披露。 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核、讨论的议题主要包括: 分析研讨宏观经济形势和银行业面临的挑战、推动海外机构合理 布局、子公司增资、投资设立市场化债转股专门实施机构、研究 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有展情况、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推 动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科技工作等。战略发展委员会 就本行的战略发展规划、机构设置、重大投资规划、信息科技发 展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与外部审计师召开2次单独沟通 会议。监督及审阅2015年度、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监 督及审阅2016年第一、三季度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督 促内外部审计发现整改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及评估;聘用外 部审计师,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就上述事项提 出重要意见和。 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和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对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 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针对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初步 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 10 进行再次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进行审 核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加强信贷资产管控,推进 风险管理政策调整优化,强化集团风险管控,提升全面风险管理 能力,加强海外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密 切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对本行影响,积极推动资本管理高级 方法的实施,积极应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定期评估 集团综合风险状况;高度重视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融资平台 贷款、流动性、重点区域、海外业务及信息科技等方面的风险管 理;强化集团尤其是境外机构合规风险管理,兼任美国风险管理 委员会职责,加大案件防控力度。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在提名方面,全力做好独 立董事遴选工作,就董事候选人、董事连任、高管连任向董 事会提出,确保被提名人选具备任职资格,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本行公司章程,能够对本行负有勤勉义务。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认为本行在报告期内的董事会组成符合《董事会 多元化政策》的要求。在薪酬和绩效考核方面,研究国家薪 酬监管最新政策,组织制订了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研究制订了本行执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2016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在基础工作方面,重视高级管理 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发展培养,关注员工薪酬结构等事宜,积极 就推动董事会多元化,优化高管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薪酬激 励制度和加强人才发展培养等提出意见。 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完善关联交易管 11 理制度体系, 优化新一代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强化关联交易审计成 果运用,推动集团关联交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监督绿色信贷、消 费者权益、公益捐赠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社会责任与关联 交易委员会就上述事项提出重要意见和。 2016年,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 积极发表意见,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 2016年,董事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的相关,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治理建设,了本行和全体股 东的权益。2017年,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勤勉 尽责,客观发表意见,有效股东权益。 冯婉眉、卡尔沃特、张龙 钟瑞明、维姆科克、莫里 2017年3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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