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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首批82名民办教师获评职称

※发布时间:2018-5-5 16:47:1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昨日,在深圳教育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页在宝安翻开。82名民办学校的教师通过严格评审,荣获相应职称。当日上午,在宝安区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影视报告厅,深圳市及宝安区领导,以及市、区教育局负责人等为首批获评教师颁发职称证书。

  据了解,自2013年起,由于多方面原因,全市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一直未开展。作为教育大区的宝安,近万名民办学校专任教师中,超过60%的教师从未评过职称,之前评过职称的教师也缺乏职称晋升渠道。

  2017年9月,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启动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试点,且职称评聘参照公办标准,宁缺毋滥,评聘结果与待遇挂钩全区民办学校互认。

  据悉,宝安各民办学校可继续发动教师积极申报,今年6月份之前还将评审一批。今后,民办教师职称评审将作为宝安区教育系统的年度常规工作开展。对深圳全市来说,宝安区的做法具有示范效应,对全市广大一线教职岗位的民办教师而言,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大好消息。

  市副秘书长刘佳晨代表深圳市到场向获得评聘的老师们表示热烈祝贺,祝愿所有民办老师都有机会成为深圳名师和全国名师。她表示,宝安是深圳的产业大区、人口大区,更是民生大区,深圳的民办教育发源于宝安,如今宝安的民办教育体量占全市民办教育的1/4,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希望宝安区抓实抓好民办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为适时在全市推广积累有益经验。

  宝安区委姚任表示,民办教育是宝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民办学校老师是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他表示,宝安区委区历来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近两年来,不断加大学校规划建设,不断加大教育用地储备,不断加大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去年宝安投入68.6亿元,今年预算高达7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1/4。宝安区专门设立了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去年发放7.8亿元,用来改善办学,提高教师待遇,增加补助,推动民办教育健康、高质量发展。

  宝安区希望通过此举充分彰显民办学校老师地位和价值,让民办学校老师更有、更好地成长,让“民师”成为名师。宝安在全市率先开展民办学校老师职称评聘工作,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宝安行动,是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宝安表达,也是关心关办学校老师的宝安担当。

  宝安素有“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优良传统,民办教育发展亦是如此。市、区各级党政领导对民办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十分关心并大力推动,市相关领导从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的层面为宝安教育实现“规模、质量双提升”的目标蓝图鼓劲提气;市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希望宝安区打造优质高端学校,形成与宝安产业结构相配套多层次办学格局。

  宝安区委姚任在各级会议上,多次表达出对民办教师发展现状、福利待遇的关切,在姚任的支持下,宝安区启动了这项助力民办教师专业成长,推进民办教育提质促优的“项目”。

  在市教育部门指导下,宝安区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指导思想,并在区委姚任下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发展暂行办法》,提出“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审标准和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评聘办法,试点探索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

  区教育局迅速贯彻落实,成立了民办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目前,公办教师职称评聘均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考虑到民办学校实际情况,该局决定委托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全区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该协会组织21名董事长、校长代表及有关专家,在深入调查摸底、发放问卷、走访座谈的基础上,于去年11月中旬完成《深圳市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初稿。

  此后,经过召开3场座谈研讨会和书面征求全区民办学校意见,今年3月8日,历时半年、凝聚各级领导及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心血的《深圳市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正式定稿,报请区教育局同意后,由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正式发布。

  经过近半年紧张有序的筹备,于近期完成了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首批职称评审工作,首批82名民办教师获得职称评聘。

  从1990年宝安诞生全市第一所民办学校开始,宝安民办教育已经走过近30年的发展历程。据统计,目前,宝安区共有民办中小学61所,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44.5%,在校学生有18.15万人,教职工有11710人。学生收费有高、中、低三种收费,以中低收费为主。学校数、学生数、教职工数等均超过全市民办教育相应规模体量的1/4。

  据了解,宝安区民办教育的主要特点包括:体量大,民办学校、学生和教师的体量占据宝安教育总量的半壁江山,总规模占全市民办中小学的1/4;层次多,小学、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各个层次均有分布;不均衡,从学生分布来看,学段上呈结构,越低年段学生数量越多;从办学质量来看,“公”强“民”弱,民办学校内部,高中低端参差不齐;师资弱,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民办学校教师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专业发展、办公条件、工作强度等方面存在不小的差距;待规范,一方面,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先天不足,另一方面,民办学校管理仍需规范。

  宝安区委区充分认识到,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着全区教育的优质均衡程度,而办好民办教育的关键在于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职称聘评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主要途径,对激发民办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各种原因,深圳全市自2013年起一直未开展民办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在宝安区近万名民办专任教师中,有超过60%的教师从未评聘职称,已评职称的教师也缺乏职称晋升渠道,且无法在民办学校间实现互认,制约了民办教师的专业成长。

  《深圳市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民办中小学职称评聘,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7—9月份组织教师申报,11月份完成评审,学校于次年将评审通过的教师聘到相应的职务(岗位)上,并兑现工资待遇。

  评审过程中,明确要求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由评审委员会主导下的专业小组初评,最后由评审委员会终评的制度。

  该办法,申报评审中小学民办教师职称,须在本单位任教满1年以上;学校须按程序,组织申报人进行公开述职;学校需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人),对述职人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方能进入评审环节。

  为积极、稳妥、审慎推进这项缺乏经验可循的试点工作,宝安区教育局成立民办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评聘工作,并委托宝安区民办教育协会具体负责实施。民办教育协会在充分调研走访和组织研讨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当月14日,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民办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民办教育协会和各民办学校分别成立区级和校级职称评聘工作小组,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据介绍,本次评审,共收到432名教师的申报材料,经过学校初审和区级评审“两次审核”;校内述职大会、学科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大评委“三场评议”以及申报材料和评审结果在学校与全区范围分别进行的“两示”严格把关后,共评出82名教师,其中高级教师资格10名;一级教师资格29名;二级教师资格36名;教师资格7名。

  一石激起千层浪。宝安区首批82名民办教师获聘职称,不仅在宝安区,在全市教育界也引起广泛关注。据宝安区教育负责人介绍,总结首审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公办标准,宁缺毋滥。据介绍,宝安开展的本次评聘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四重原则,参照公办学校同一标准和程序开展,确保评审过程客观、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二是待遇挂钩,保障权益。由协会配套出台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严格要求学校兑现实施,确保落实。

  三是全区互认,疏通径。明确要求职称证书在宝安区内民办中小学互相认可,打通了民办教师的专业成长径和人才流动通道。

  四是树立导向,全面提升。通过职称聘评激发民办教师专业成长的主动性,更重要的是区教育局还将把学校拥有中高级教师人数作为考核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从根本上推进民办教育提质促优。

  据悉,教师获得《宝安区民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该证书在宝安全区民办中小学互相认可,聘期最长不超过5年,学年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还将纳入民办中小学综合专项检查;学校拥有的中高级教师人数,将成为衡量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参数。

  宝安区开展职称聘评工作是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力举措,更是事关民办教育稳定发展、提质促优的重要抓手。接下来,宝安区将认真总结经验,以职称评聘工作为突破口,继续拓展民办教师专业成长径,增强民办教师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宝安建成“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典范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