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学习心得> 文章内容

两天律所职业经理人培训有感——兼谈律所职业经理人的价值

※发布时间:2019-8-14 4:07: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一碗面拐到美艳妻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30日,笔者参加了由深圳市职业经理人发展研究会主办的律所职业经理人管理素养培训,收获颇多。两天的课程涉及《律所职业经理人——古老行业的新变革》、《律所管理心理学——职业经理理素养提升》、《律所管理职业化——职业熟手到职业化管理者》和《律所管理重构》。主讲老师都是由具有背景、管理学背景、心理学背景或者同时具有多学科背景的耕耘多年的专业人士构成。

  培训采取分组Pk的积分制,根据在课堂的表现、课堂的互动情况、专业表现等综合评分,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不仅使笔者学习到了专业知识,也促进了与其他同行关于在律所建设与律师行业最新发展方向等诸多方面的交流。

  根据深圳律协官网数据,截至2019年1月10日,深圳市共有律师13031人,律师事务所847家。其中合伙所524家、个人所312家。律师人数超过100人的律师事务所17家,50人至100人的29家,30人至50人30家,30人以下771家。从该统计数据不难看出,深圳全市844家律师事务所中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占了91.03%的比例。

  长久以来,律所都存在着组织松散、专业化运营的不足和弱点。这是由于律所的组织形式决定的。因为按关的法律,律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合伙制,同时允许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具有稍许法律知识的人知道,按照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责任承担方式决定了合伙人把决策权和管理权都紧紧地抓在手里。

  可能在很多人眼里,律师对外展现的更多是专业的办案的角色,出现在法庭上,出现在谈判场上。律师的管理者角色很少为人熟知,笔者在执业中也鲜少见到具有卓越管理能力的律师。这其中很大一方面原因,跟很多律师本身并不想律师的专业身份、涉足其他职能角色有关。

  合伙人一方面需要办案,一方面又需要花时间管理律所,加上律师本身个性又比较,低效运营可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现实中也存在不少因为合伙人内部之争导致律所运营陷入瘫痪的活生生的案例。

  按照百度的定义,职业经理人,是指在一个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的职业,由企业在职业经理人市场(包括社会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企业内部职业经理人市场)中聘任,而其自身以受薪、股票期权等为获得报酬主要方式的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职业经理人在大的企业中很常见,比如万科的王石,联想集团的杨元庆等。

  律所的职业经理人还是个新鲜的事物,然而在现在律所越来越往专业化、团队化和规模化下的分工趋势发展的大背景下,专业职业经理人的引入能够使律师从管理职能中解放出来,把精力专心放到案件的承办上,这其实对当事人也是有利的一面。然而律所管理人制度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是,具有知晓律所运营的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现在还很少,毕竟律所作为一个聚集律师的平台,和公司在运营管理上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区别。

  另一方面,律所职业经理人的引入还需合伙人改变传统思维,放权给职业经理人去管理,也就是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要在律所内部被广泛接受。相信未来随着律师行业往规模化发展、市场化更高以后,律所职业经理人的价值才会慢慢出来。

  很多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容易陷入一种单一的线性思维,就是只会用法律思维去解决问题,这种思维的一个最大弱点是容易认死理,从而了自己思考问题的视野和格局,笔者一直认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其中一方面是需要具备和培养复合型的知识结构,比如管理学、心理学和财务知识,这样才能更懂人性并真正理解法律的本质。

  财成国际

关键词:培训心得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