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计划> 文章内容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

※发布时间:2017-10-12 13:15:2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科技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习总关于创新驱动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为抓手,深化科技体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科技创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5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212.6亿元,增长9.8%,增速比规上工业高4.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4472.21亿元,增长13.5%,新产品产值率35.2%,提高4个百分点。发明专利授权量8296件,有效发明专利30280件,继续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副省级城市第二。网上技术市场吸纳技术6243项,成交额77.42亿元。全市已有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979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032家。成功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城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入选中国十大创新生态城市。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我委根据李克强总理来浙江和杭州调研时的和科技部工作要求,在省市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支持指导下,扎实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协同推进。成立了由市委市主要领导挂帅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调整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委市主要领导6次召开示范区专题会议,张鸿铭市长、张耕副市长与省科技厅领导多次带队赴科技部等汇报争取。3月25日至27日,科技部曹健林副部长带领12个部委联合调研组对示范区创建基础和方案进行了专题调研。4月,省委常委会、省常务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8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示范区获批后,赵一德专题听取示范区工作汇报,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会第120次会议先后研究了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相关筹备工作。二是深入调研,制定政策。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创新驱动发展的顶层设计,在省科技厅指导下,我委与市研究室编制整理了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X”政策,即《关于加快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及13个配套政策目录。目前《若干意见》已由省委省正式发文(浙委发[2015]27号)。同时,我们超前谋划,编制完善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和《空间布局规划》,组织在京召开发展规划纲要专家论证会,并将《发展规划纲要》科技部。制定出台了《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计划方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制定《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宣传月活动方案》,制作了示范区专题宣传片和宣传展板,组织中央、省、市深入国家级高新区、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等,重点宣传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定位及做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产业助推作用日益增强。围绕发展信息经济“一号工程”,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升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一是创建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6月份,杭州成功入围全国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之一。创建成功后,组织制定了《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竞争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创业品牌活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券管理办法(试行)》等。二是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明确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启动编制杭州市“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摸底与统计,新认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11家、市级507家,累计认定1979家和4044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212.6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的41.77%。三是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制定出台了《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完成2015年科技型初创期培育工程(雏鹰计划、青蓝计划)企业评审工作,新认定雏鹰企业330家、青蓝企业83家。开展“雏鹰”和“青蓝”企业的绩效考核和贷款贴息工作,对287家企业贴息补助1861.94万元。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757家,累计达6032家。切实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84家、市级98家,累计分别达517家和921家。

  (三)科技体制不断深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机制,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的方案》,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科技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省科技项目杭州市本级财政科技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等。二是推进科技投融资体制。以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为目标,进一步做大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创投引导基金合作单位达33家,总规模46.5亿元。新设立基金已投资项目198个,投资金额26.22亿元。蒲公英投资引导基金新成立8家,合作基金总数达13家,基金规模达到7.29亿元。做好政策性科技工作,完成业务12.1亿元,企业297家,累计64亿元,支持企业1800家次。扩大融资周转金业务,累计为605家(次)企业提供融资周转资金34.8亿元。杭州美国硅谷孵化器已孵化投资20个海外项目,并成功吸引“第三代基因芯片”等3个项目回杭落户。市创投引导基金自2009年起连续六年被“中国有限合伙人联盟”评为“全国十佳引导基金”;荣获“中国优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就”;荣登投中集团“投中2015年中国最活跃有限合伙人TOP10”榜单。三是加大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完成了2015年杭州市重大创新项目的征集和评审工作,予以立项资助35个项目。修订出台了《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励办法》、《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励办法实施细则》。2015年杭州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项目2个、二等项目4个,其中贝达药业的“小靶向抗癌药盐酸埃克替尼开发研究、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项目是中国化学制药行业首次获此殊荣,也是浙江省企业界的第一个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完成2015年杭州市科技进步评选工作,24个项目获省科技进步。四是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省常委会调研市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市常委会开展了2011-2014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专项监督工作,绩效评价85分,为良好。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了2011-2014年市科技专项资金专项审计监督工作。

  (四)科技创新资源有效集聚。一是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市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市发展众创空间现场,成立了杭州市众创空间联盟,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众创空间资源。各区、县(市)按照市委市要求,也纷纷制定了发展众创空间的扶持政策。目前,全市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有70余家,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45家,其中青创迭代空间等14家众创空间纳入国家孵化器管理体系,占全国十分之一。硅谷知名孵化与投资机构Plug&Play落户海创园,英特尔创客空间落户云栖小镇,硅谷幼发拉底孵化器(中国)总部落户上城区。新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市级15家,累计分别达到24家和83家,国家级孵化器数量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新增孵化面积31.97万平方米,累计239.36万平方米,累计孵化企业8719家。二是搭建协同创新平台。临江高新区获批国家高新区,杭州高新区(滨江)、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等平台集聚创新功能增强。继续深化与中科院、浙江大学、中国美院等战略合作,支持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建设,会同浙大、西湖区积极推进“紫金众创小镇”建设,并与浙大商议市校科技合作协议,促进校地合作。三是深化科技创新服务。组织物联网等4家在建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年度考核验收。全年发放创新券2850.72万元,实际使用1342.82万元,并获得省科技厅绩效励400万元。加快网上技术市场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吸纳技术6243项,成交额77.42亿元。市科技文献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文献下载服务平均每天15000篇。

  (五)创新创业得到优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举办2015“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的扶持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水平。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总量为60839件,授权总量为46254件,同比分别增长25.26%和37.8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8296件,有效发明专利30280件,继续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副省级城市第二。贯彻落实市人才新政27条,新制定出台《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组织市级团队征集工作。加强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出台了《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新认定市级农业和社会发展企业研发中心10家、农业科技企业22家,举办6次“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十三五”科技发展、知识产权、防震减灾规划规划编制工作,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按照省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部署,创新发展,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为动力,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实施“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计划,大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确保科技创新工作在全省更好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并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3%以上;加强主动设计,组织重大科技创新项目15项;新认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5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新认定市级众创空间20家以上、市级孵化器8家以上;市创投引导基金和引导基金阶段参股新引进15家合作创投,合作基金总数达60个以上,基金规模累计达到60亿元;技术市场实现交易额70亿元;有效发明专利量达28500件;新认定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20家以上。

  围绕建设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创业生态优化五大工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努力建设融合、良性互动的创新生态,积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

  1、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突出顶层设计,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总抓手和主平台,认真谋划示范区的政策、体制、目标等内容。一是明确规划引导,强化示范带动。依据国务院批复意见,编制完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加强与省、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衔接,积极争取国务院及部际联席会议尽早对两项规划的批复。积极筹备召开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新天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人才集聚、服务提升、金融支持、平台支撑、生态优化六大方面重点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政策,落实示范区“1+X”政策措施。二是发展高新园区,打造科创走廊。发挥国家级“两区”的叠加效应,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人才集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先行先试。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萧山临江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其中,支持杭州国家高新区开展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科技体制试点工作,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支持萧山临江国家高新区实施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双轮驱动战略,建设杭州湾工业大平台和长三角智造中心。会同省市相关部门,积极打造以浙大紫金港校区、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农林大学为核心的跨行政区的“城西科创大走廊”。推进城东智造大走廊规划建设。支持云栖小镇、梦想小镇、紫金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形成创新创业新平台。三是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孵化服务。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引导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转移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形成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孵化体系。落实《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通过创新合作机制和运营模式,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促进传统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深层合作,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为初创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流程、高效优质服务。新建一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面积10万平方米。

  2、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突出创新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化的提升作用,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努力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一是重点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编制发布高新技术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新认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200家,推动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为支撑的联动,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二是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推进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建设,落实中央专项资金的区县竞争性分配,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券制度,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新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青蓝)300家,累计达到700家。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新认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00家,推荐认定省企业研究院10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5家。三是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紧紧围绕我省七大万亿产业,结合“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等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实施,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新一代集成电关键技术及高端芯片、3D打印材料及控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核心功能部件、大数据行业示范应用等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形成先发优势,占领产业制高点,引领杭州产业转型升级。

  3、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切实转变科技管理职能,推进科技体制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具有杭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有效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一是深化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体制。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减少科技计划专项科目,聚集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科技资金使用方式,通过因素法分配资金到各区、县(市)。在保持引导基金、投资和硅谷投资、科技、科技周转金的基础上,联合区县(市)和园区,上下联动,做大引导基金规模。科技计划立项程序,重大项目原则上采取主动设计,减少项目数量,提高资助力度;一般项目依托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二是深化科技金融结合。推进国家促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创业全链条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支撑体系。继续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做响蒲公英投资引导基金品牌,引进国内外品牌创投机构,设立主要投资于互联网、信息与传媒、医疗健康、智慧城市的专业特色基金。发挥杭州市硅谷孵化器作用,通过硅谷投资基金,引进海外优秀项目、人才落户杭州并快速产业化。市创投引导基金阶段参股新引进7家合作创投,合作基金总数达40个以上,基金规模累计达到50三是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合作。抓住杭州召开国际峰会的契机,贯彻“一一带”战略,推进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与境外著名研究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参与国际科技重大合作项目、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积极引导浙商杭商回归、总部中心回归,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和交流合作。健全接轨长三角、建设杭州都市圈和推进山海协作的创新发展合作机制,提升杭州科技创新的国际化、包容性形象。

  4、实施创新资源集聚工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促进科技法》,促使科技研发与紧密结合,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是深化与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的合作。强化浙江大学在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思想库、人才泵、创新源”功能,促进浙江大学重点科研、科学实验仪器、创新知识信息等资源向全市幅射。支持浙江大学建设紫金众创小镇。制定《关于支持在杭高校师生在杭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完善科技的政策体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名校建设集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于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中国美院、中科院杭州科技园、浙江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二是加快建立技术交易平台。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产业化的意见》要求,建立杭州科技大市场,推进网上技术市场与线下实体市场融合发展,组织参加全省科技市场拍卖活动,规范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合同登记认定工作,提升技术转移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实现网上技术交易和率双增长。三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深入实施《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找准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培育新兴科技服务业态,力争科技服务业增速高于P增速。落实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完善绩效考评、励补助、退出机制,提升平台造血和服务创新的功能。修订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切实推行创新券普惠、和限额政策,力争发放金额达到3000万元,受惠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1000家。

  5、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工程。在知识产权、强化激励机制、集聚优秀人才等方面积极作为,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系统。一是加强创新政策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服务主体全面解读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政策文件,用足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对接省、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十三五”科技发展、知识产权、防震减灾三个规划。二是创建知识产权强市。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实施《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引领作用。加强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发挥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法庭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水平。推进专利的产业化,通过作价入股、质押融资、拍卖等途径,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举办“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加强《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宣传实施,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三是培养重点人才团队。贯彻落实“人才政策27条”,实施《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完善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人才评价和“以人为本”的分配制度,支持阿里系、海归系、高校系、浙商系等人才自主创业,力争认定培育5个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四是推进科技惠及民生。推进农业和社会发展的民生科技持续发展,以智慧经济、生态农业、“五水共治”、大气治理、医疗卫生为重点,实施一批主动设计项目,新认定市农业和社会发展企业研发中心10家以上,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科技下乡活动5次以上,让科技知识惠及广大农村,让杭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提升宜居宜业的生活质量。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