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到找不到回家的路2019年,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及县委、县和市局工作部署,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年”活动,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与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狠抓落实,争先进位,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提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抽查考核企业的覆盖率达到80%。完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建档率达到100%。推进生产和经营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推动饮料、糕点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3月上旬开始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大食材追溯体系建设,10月底前完成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大食材追溯体系建设。
2.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检查力度,形成闭环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强化风险分级结果运用,加大对风险等级评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投诉举报、等问题产品、问题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3.开展飞行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开展飞行检查。食品生产环节,县局年度飞行检查不低于企业总数的10%;食品销售环节,县局对高风险和抽检不合格品种食品销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餐饮服务环节,县局重点对高风险企业和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4.强化专项抽检。以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舆情为导向,以专项整治品种为重点,以发现问题为目标,针对性地安排年度专项抽检计划,主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探索实行在监督检查中针对问题样品开展抽样检验。
5.开展隐患排查。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实际和食品安全状况,明确重点品种、聚焦问题隐患,继续组织开展“注水猪肉”、“非洲猪瘟”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大排查,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6.突出重点整治。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探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开展城乡结合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整治;以乳制品、植物油、茶叶、代用茶、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饮料等为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按月开展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隐患的整顿和治理,加强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附件2)
7.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联合教育等部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严查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附件2)
8.加强网络订餐监管。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等多种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入网经营者资质审查责任;督促平台加强代理机构的备案和经营行为管理。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运用智慧化手段,通过数据在线采集、分析和现场核查,大力提升全县监管效能,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
9.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规范提升行动,重点推动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审核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督促企业重点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推动肉制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10.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继续推品小作坊登记工作,督促、指导、帮助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达到规范要求;继续推动各地争取财政、政策支持,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活动。2019年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90%以上。
11.推品销售环节规范创建活动。巩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全面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大力推品安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治理,2019年,至少新创建1个食品安全规范化市场。
12.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落实餐饮质量安全提升相关要求,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餐饮业质量安全高标准发展,在巩固提升原有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基础上,要新创建1个“餐饮质量安全街区”。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着力提升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特大型社会餐饮企业等重点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2019年底全县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完成率达35%以上,其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明厨亮灶”率达到95%,特大型社会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率达到65%。加强农家乐(民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造一批食品安全有保障、有当地特色的优质农家乐(民宿),提升我县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3.加强能力建设。采取交流研讨、实战练兵、专题培训、外地取经、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着力推行“现场检查+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效果。
14.加强建设。树立思维,强化法制意识,依法行政,严厉从快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守住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
15.加强作风建设。在转变职能的过程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干净干事的,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16.加强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作用,提升社会的知晓度和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强化舆情处置和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举报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构建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对抽检监测发现问题的、投诉举报有重大问题的、产品隐患较大的以及重点整治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不合格品种企业、食品摊贩备案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五一”节日期间高速公服务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督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督查
秋季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督查;中秋、国庆期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查;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督查;交叉互查
详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用植物油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8﹞65号)。
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超标、致病菌检出或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详见《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生秘〔2018〕522号)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菌落总数超标、致病菌检出或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兽药残留超标,使用“注水肉原料”、含“瘦肉精”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
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检查原料进货验收记录和生产记录、自查记录、追溯记录,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等,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抽样检验。
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查验“两证两章”和进货验收记录、批发企业销售记录、企业自查记录、追溯记录。
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证照,是否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抽检。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原料库、进货记录、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自查记录、人员培训等,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