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为配强配齐州县招商引资队伍,经州同意,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考核招聘州本级和部分县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共21名。其中:州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4名,九龙等八县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17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范围等详见《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招聘范围面向四川省,应聘人员户籍须2019年7月31日之前在四川省区域内(不含2019年7月31日后迁出四川省外)。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四川省域内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要求完全相符。
5.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3年8月27日—2001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岗位于招聘会当天09:00—16:00到招聘会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由各州、县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组严格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需进行藏语水平测试的岗位,由各招聘组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藏语水平测试,通过藏语水平测试的人员方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组组织实施,其中: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若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若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招聘岗位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由各招聘组确定具体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聘组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各招聘组在拟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后统一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章进行初步确认。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其中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各招聘组及州、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需在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住户口簿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填写《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程序进行派遣。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时间内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报到并到应聘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审查的其他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相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进行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事项,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适时进行公告,敬请关注。因应聘人员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招聘政策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心一意爱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