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和谐的计生,建立了以利益导向为龙头、优质服务为依托、温馨宣传为手段、依法行政为标准的高效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对全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软硬件、执法过程、执法规范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发挥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办主要做法及总结如下:
我办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措施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办法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加全面、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更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与和谐社会发展。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征收、处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和审验,独生子女父母励、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高等教育一次性励等几大块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完善了用法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村组计生人员任职培训、专业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中,增强了各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事能力。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办整合各方面资源,突出宣传教育的多样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培育新型宣传平台,守法新风,着力构建立体化、多元化、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格局。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契机,围绕群育文化、生殖健康和计生法律知识需求,全面开展了“生育文化进村(居)、生殖健康和计生法律知识进家庭”等宣传活动。印制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以及计生法律法规、励补助等政策知识为一体的宣传品近5000份,进村入户,分发至群众手中,广为宣传,逐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和法制观。另外,动员和组织各村、社区以及安庆铜矿等属地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知识竞赛、广场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固定、墙画、滚动灯箱以及人口文化园等宣传载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和生动形象的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人们在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和熏陶,自觉依法生育和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率达到了100%。利用5.12母亲节、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另外还利用两节大量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流动人口便民宣传,据统计,三年来,我办共投入计生宣费20多万元。
近年来,我办通过对育龄群众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提高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违法生育,加强孕环情监测和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立了以为支撑、自治为基础、政策为导向、法律为保障的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目前,我办现有计划生育执法证资格的3人,计生办做到持证率100%,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计生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办事处辖区内2个村、1个社区全部设立了村(居)民议事监督小组,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计生办依靠各村、社区计生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实现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档次,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办事处与村(居)之间、村(居)与属地单位、会员小组、村(居)民之间,彼此签订书面协议,实行双向承诺,承诺的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群众的需求出发,避免承易避难,承虚避实,力求承诺内容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督、可落实。从而在全办形成办、村(居)与会员小组之间讲诚信,会员联系户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育龄群众与育龄群众之间讲诚信,家庭与社会之间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真正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性的诚信网络运行模式。目前,我办成立了诚信工作领导小组,全办有900多户育龄群众签订了《诚信计生协议书》,已婚育龄夫妇诚信计生工作参与率达90%以上。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一批诚信小组长成为计生工作的。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村、居)务公开制度,定期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办事指南、服务内容、责任人、办结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在各级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了执行文书和执法程序,2005年以来,对5例违法生育家庭进行了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率达100%,征收到位率100%。在各村(居)设立了人口计生便民服务窗口,推行咨询、政策宣传、证件办理“一站式”服务。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30句,推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三个一”工作模式。在各级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限期结案。在计划生育活动中,我们保障群育权,保障群众知情和参与权,保障群众的励和优待权,保障群众的和监督权。充分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事,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群众实现计划生育的权益,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程。全办多年无重大计划生育行政违纪违法案件、无越级集体、无积案、无恶性案件。
一是多方采集群众需求信息。通过发放需求调卷和服务对象意见反馈卡、设立群众需求信箱和服务热线、召开群众需求座谈和等途径,集中采集和随时采集相结合,及时收集群众需求信息,及时拟定群众的需求菜单,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二是积极落实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大工程”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有人问、患病有人管、困难有人帮”的“检查、随访、转诊、慰问”一条龙全程关爱机制。同时,针对患病群众进行随访服务,并为病情严重的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治疗和术后慰问,提高了群众满意率。三是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按照每月25元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按照3000元的标准给予领证独生子女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予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规范运作,按照“四权分离”的原则,落实好扶对象。2011年开始将“半边户”纳入扶,将手术并发症纳入特扶。对应当落实并在时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育妇,按照上环(含皮埋)200元、一女一男户结扎500元、双女户结扎8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励;对农村低保户中的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子女被全日制本科院校正式录取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励;对农村独生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的,在财政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0%的补贴标准。同时,办事处对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女孩本人的参合金全额代缴。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优先列入最低保障范围,资助标准就高发放。采取免费就业培训、介绍安排岗位、结对帮扶、项目扶持等多种形式,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以及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倾斜,体现优先优惠。
办事处党委、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计生例会、党政联席会上,计生工作都要做专题定期汇报。同时,办事处每年都要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机关干部作为参学人,提升全办机关干部的计生法律意识。
每年年初的财政预算中,办事处将计生工作经费单独纳入预算,按照不低于办事处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进行拨付,对于计生突击性工作需要的经费,办事处都做到实报实销。在“村为主”考核中,对于工作扎实、群众满意率高、计生知识知晓率高的先进村,办事处拨出专款进行励。通过规范化管理,使我办计划生育便民、依法行政不断深化,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群众根本利益的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同时也在人民群众中塑造了人口计生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多次被区委、区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2012年和2013年被铜陵市人口和计生委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多年来,我办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办事处人口计生各项指标也得到了明显提升,截止2014年9月底,我办出生总人数23人,政策符合率100%,早孕发现率86%,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100%。下步,我办将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思,不断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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