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表扬暨经验上,梧州市长洲区梁东副院长(左一)代表长洲区法院接受表彰。
1月16日上午,在梧州市长洲区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表扬暨经验上,梧州市长洲区被授予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该院副院长梁东和立案庭庭长黄建雄被评为普法教育先进个人。梁东副院长代表长洲区法院接受表彰并作普法工作经验介绍。
近年来,长洲区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把宣传教育融入实践全过程,用实践引导宣传教育,多举措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利用自身优势,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类宣传阵地和设施,尤其是利用新的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2016年以来,该院共举办庭审观摩和模拟法庭20多场次,受教育的群众和青少年学生达一万余人。
二是条块结合、密切协作。该院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驻社区的作用,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把法庭延伸到社区、学校,把讲堂开到社区、学校,使普法教育真正融入到基层人民群众和学生中去。两年来,该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进社区”15场次,“进学校”15所、25场次。
三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法院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国家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日活动,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合作,建好用民法院宣传教育阵地。
此外,为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该院还积极打造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日记”为品牌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模式,以普法教育与日常教育、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用常态化的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日记”——法院日记、学校日记、家庭日记,培养辖区青少年用法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让“花蕾”在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