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总结抄袭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图省事,抄抄互联网上类似单位的,改改友邻单位的,和鲁迅的“拿来主义”有天壤之别。鲁迅的“拿来主义”主张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在消化基础上的借鉴、改良。而年终总结抄袭行为只是在外单位年终总结材料上改改字句,是真真切切的剽窃行为。
从实质上看,年终总结抄袭是“四个意识”不强的典型表现之一。党组织开展年度总结工作,是掌握某个单位、某个人上一年度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特色亮点,把握工作规律,推广先进经验的一个重要措施。按照“四个意识”要求,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通过回顾反思、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对上一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向党组织交上一份“像自己”、有个性的总结。如果抄袭而来,而完全不像自己,糊弄了党组织,党组织也对你的面目识不清,达不到掌握真实情况、梳理工作规律、指导来年工作的目的。因此,对这类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一点也不为过。
出现此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单位、个别人党性不强,没有站在大局的角度认识年终总结的重要性,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的表现。主要分两种情况:一个种情况是工作做了、却懒于思考。只要按照上级要求、群众,一年辛辛苦苦地工作,总有不尽感慨和些许思考,但有的同志抱怨笔头不行,年终总结的时候不得不“借鉴借鉴”。脑不勤、手不勤带来的后果。另一种是工作没做好、只得靠“借鉴借鉴”来弥补不足。个别单位、个别人平时工作不认真、不努力,年终总结的时候苦思冥想、抓耳挠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有了抄袭这种行为。
杜绝年终抄袭,从技术上看有可行之法。主要建立包括年终总结、领导讲话、计划方案等专题在内的数据库,尽可能囊括各单位、每名干部的年度总结等资料,在每个单位下一个周年并将年度总结时,在数据库上自动比对,当查重率超过20%时就算抄袭,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从制度上,要建立相关约束机制。以往有的党组织在收集单位及个人年度总结时看都不看,统统扔进垃圾堆、当作废品卖,久而久之使人。为此,上级党组织要重视年度总结这份材料,善于发现其中的闪光点,总结其中规律,推广先进做法,表彰先进个人,避免下达不合时宜的计划方案,施行不合常规的超常措施。同时,要提倡写短文、讲短话,提倡千字内、有干货的总结,而不刻意追求形式美、条强的大机关式的总结,节省下级在撰写年度总结时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