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我市国土房产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为,以“稳增长、促、调结构、惠民生”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总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全面深化土地管理制度,结合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一)取得中心城区用地审批授权。经省批准,从2月份起正式授权我市审批中心城区(厦门本岛、海沧组团、集美组团、杏林组团)的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用地报批效率显著提高。
(二)推进“多规合一”各项工作。参与实施“一张图”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落实规模管控,划定全市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推动审批机制创新和业务平台对接,推动勘测定界、用地和划拨用地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
(三)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成立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方案。总结我市土地房屋统一登记主要做法和经验,为国土资源部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了示例。
(四)完善农村宅政策。出台了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改变村民自行找地建房和困难户找地难现象。推行农村住宅集中建设,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稳步推进翔安区大嶝街道双沪社区“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马巷镇桐梓村宅、三统山亭社区“空心村”的试点工作。
(五)推动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出让。为解决预留发展用地启动资金困难,显化预留发展用地价值,研究起草了《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土地出让工作若干》,在开发建设模式、容积率方面均有新的突破,并初步选定了集美区、翔安区各一个项目作为试点。
(六)稳步推进“三旧”。借鉴广州等地退二进三的成功经验,研究提出了我市推进工业国有建设用地政策,推动出台了《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试行方案》,形成了多项突破性做法,加速我市区域产业升级。
(七)建立工业用地全过程管理机制。出台《厦门市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和《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4版)》,实行联合会审和弹性年限出让制度,一般项目用地租让年限合计不超过20年,投资强度与国标相比提高30~80%,比省标准提高20~70%,增加单位土地面积的税收考核控制指标。
(八)健全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请市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补偿标准的通知》,提高并颁布实施新的补偿标准,明确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补偿标准。
(九)强化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探索制定直管公房管理体制和危旧房综合治理方案。创新公房管理模式,破解维修资金提取使用难题,对直管公房的服务管理和修缮服务,采取采购方式发包,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十)成立土地房产研究中心。组建了土地房产研究中心研究团队,负责国土房产政策研究、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分析、专业期刊编辑、以及其他基础性工作,为我市国土房产事业的发展提供研究。全年形成集体经营性用地调研、“城中村”等6个重点课题调研及4项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一)克服农转用报批新困难。针对我市供地率低导致农转用报批受限的情况,努力提高供地率,并协调省国土资源厅为我市重点急需项目开辟了绿色通道,辖区内各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我市重大开发片区用地做到应保尽保。有力地保障了岛外新城、中心城区、软件园三期、轨道交通一号线、梦见老虎咬人海沧住宅产业园区、海西物流商贸中心、厦成高速云埔立交等重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推动出台一批适应新情况的用地政策。针对当前土地利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地价征收管理补充、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总部经济土地出让意见、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审批管理办法、调整划拨土地办理流程等13项政策性文件。完善了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前期工作,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方案内审会制度,就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挂牌(预申请)条件、是否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设置是否合理以及出让价格等内容进行内审。
(三)优化土地房屋征收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重置价调整调研。推行征收包干共同委托测绘机制,进一步优化包干审核操作流程,建立大包干费用快速审核机制,提高审核效率。积极推动完善包干机制,完成旧项目资金结算清理。建成厦门市土地房屋征收信息网,建立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制度。
(四)加大重点项目土地收储。全力推进东渡邮轮母港、地铁沿线平衡用地、五缘综合医院二期、T4航站楼二期、软件园三期等重点项目的用地收储,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五)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全面梳理了全市“批而未供”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想方设法推动逾期未动工项目尽快动工。调研并起草了《厦门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
(六)提升重点工程测绘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机制,通过预约服务、先测绘后补手续、集中突击等办法,为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及新开工重点工程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工程测量保障。
(一)在强化责任中促进耕地。及时分解并下达我市3500亩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和400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组织市、区两级签订耕地目标责任书,各区与相关镇(街)签订耕地目标责任书。
(二)在山海协作中力求占补平衡。面对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一方面,全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对内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的潜力,协调水利部门共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另一方面,与龙岩市有关县(市、区)签订异地补充耕地协议。
(一)科学制定土地收储规模。注重发挥土地收购储备对土地供应总量的动态控制作用,科学制定和合理调整储备计划、储备周期、信贷规模和经营性用地市场投放量,努力保持市场供求关系相对平衡。
(二)制定差别化供地政策。对不同产业类型用地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竞买人资格条件设置,推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易,建立履约金制度。实施新版城镇基准地价,出台《地价征收补充》,商服用地在原有商业、办公、酒店三种用地类型基础上,新增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大型演艺娱乐用地、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四种用地类型,并细化各类用地的地价计算标准。
(三)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按供求规律保持合理的土地供应总量,力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建立地价评估工作流程。根据《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土地价格评估工作规程》,组织开展评估机构公开招标,建立了首批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对具体项目采用抽签确定,推动地价评估工作规范化。
(五)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正确判断市场形势,通过市场配置资源,逐步取消了商品住宅“限签”,高价房“限售”,商品住宅“限价”、“限购”等行政措施。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根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适度放缓、摆脱依赖”的房地产发展思,编制了《厦门市房地产业三年发展规划》。
(六)全面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为进一步防范风险,防止因挪用预售资金导致“烂尾楼”发生,出台《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取消了免监管条款,将所有商品房项目都纳管。推动出台《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配套政策,强化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存取的管理。加快为企业办理预售许可,敦促开发企业尽快推出商品房销售,帮助开发企业加快合同备案,简化购房资格审查手续,增加合同登记备案量。
(一)着力抓好权籍规范化管理。调整内部工作规程,研究制订城镇土地房屋初始登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村改居”地区及国有农林场土地房屋登记、侨房退改等业务操作规范,明确私人住房拆除重建时权属证书管理、加证注销管理等意见,全面提升权籍管理水平,完成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二)规范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启动加快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调研,提出解决农村宅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宅超占土地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快推动我市农村登记发证工作的措施。
(三)加强城镇土地房屋登记。研究解决了体育宾馆等项目的产权办证问题,解决了万景公寓等一批涉及产权办证项目的重大问题,研究退还了6处侨房产权。
(四)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打击19起(次)无证非法采矿点,排查3起越界开采行为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完成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工作。完成全市23家持证露采在采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金缴存情况的全面清理,缴存率达100%。
(五)申报“中国温泉之都”获得成功。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热资源管理,组织起草了《厦门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厦门市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14~2020年)并获市批准实施。创建“中国温泉之都”各项申报材料通过中矿联专家审查,12月我市被中国矿业联合会正式命名为“中国温泉之都”,为厦门增添了一张新的城市名片,有助于扩大我市地热温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旅游休闲整体竞争力和片区土地价值。
(六)拓宽测绘保障服务空间。厦门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阶段性,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通过验收,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天地图·厦门)上线试运行。开展第二批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利用高清航摄测绘助力“两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2014年该项目已展开,空域申请等前期准备工作施行中。2014年全市遥感影像数据已采购并采集到位。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系列活动,发放2013年版1∶5.5万《厦门市地图》、航摄影像图等各类公益地图1900余张。
(七)加强信息化管理协调。构筑基础测绘、多元化数据库、服务平台建设相结合的“一条龙”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体系,为“多规合一”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翔实的基础数据支撑。建设与完善国土房产数据中心,推进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四期项目采购,完成执法监察系统一期建设,完善局电子政务平台(东软平台)。开发建设“储备地产管理信息平台”,引入手机APP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八)精细化实施档案管理。完善档案利用制度,对利用的主体、条件、范围等方面做了修订,取消兜底性条款,满足社会对档案利用的。提高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流转效率,提高“即来即办”事项比重。制定《房地产权属登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进一步提高房地产权属档案案卷质量。保质保量推进“档案综合大楼”项目建设,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一)建立国土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提请市委办、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构建“党委领导、负责、部门协同、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起草了《关于落实省委省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推动“小产权房”整治。起草并由市印发《关于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实施意见》,出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遏制力度的通知》、《厦门市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四次组织对全市“小产权房”进行集中排查,摸清了底细。组织调查取证8个涉及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项目。
(三)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开发建成综合监管指挥中心,具备执法监察、流程监管、视频、指挥调度等四大功能,建成集预警预报、信息处理、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指挥中枢,建立实时化、动态化、一体化的国土巡查工作体系。
(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售楼处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完成24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核查工作,组织30多次售楼盘现场检查。一批无照无证营业中介公司。对全市583家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公示。
(五)强化矿山地质治理。督促23家露采矿山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并逐矿检查验收2013年度治理任务。组织开展历史遗留采石深坑综合整治调研,开展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现状调查。组织开展矿业权出让登记,妥善处理海沧区2家建筑用石材矿山关闭问题。
(六)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为根本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会同市规划部门报请市出台了《关于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处理办法的通知》,对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增容实行“零”。
(一)创新危旧房治理办法。起草《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并列入2015年我市立法计划,明确了房屋安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部门,较好解决了安全管理职能缺位问题。出台《厦门市预制板住房自主集资指导意见》,推动编制危旧房和预制板房试点规划。
(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组织修订了《厦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细化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措施。通过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处置演练。推进国家质检总局南方培训中心二期用地地灾治理、厦大曾厝垵狮山泥石流治理等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完成大厝山泥石流、火车站站南崩塌等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和滨北小学西侧边坡、岳阳外口公寓东侧边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全市投入资金6700多万元,完成地灾排险、治理42处。启动同安区白交祠村滑坡地灾点受户搬迁。
(三)发挥储备用地和直管公房服务民生作用。将收储的原鹭江剧场拆除场地用于建设社区文体公建配套设施;遴选空置公房提供给思明、集美区作为所在地社区老人养老用房,并按给予租金优惠。完成59户危旧公房按面积调换安置工作,切实改善部分直管公房住户恶劣的居住生活条件。
(四)提高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研究完善我市住房货币化补贴方案,出台调整我市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的通知,及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推动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在各区全面铺开,缓解职工购房压力。
(五)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措施。全局共有108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总量超过66万件,审批环节均压缩在5个环节以内,办理时限大多数压缩到时限的40%以内,即来即办率提升至71%;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等均开通微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和办事更加便捷;推出“天地图·厦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版,满足对地理查询、出行、旅游、教育学习等方面的需求。
(六)提升住房金融服务水平。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审批系统,开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出厦门市“掌上住房公积金”APP系统。大力推进“公转商贷款”相关工作,出台了《厦门市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
(七)打造房产交易便捷化服务。推动12项房产交易业务实现提速,对群众呼声高的个人房地产交易业务,进一步压缩审核时限。实行服务窗口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交易窗口服务品质。
(一)以联创推进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完成机关党委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组织修订《加强党的工作建设制度》,推进联创,完成2013~2014年度局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组织开展“到村居,服务进万家”和“书香国土房产”读书活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做好发展工作,新发展和转正12名。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反腐。研究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和反工作意见》并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研究下发关于推进廉政风险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廉洁性评估工作、落实防控责任机制等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组织对局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共47人开展述责述廉工作。
(三)以落实“八项”整风肃纪。贯彻落实“八项”,改进工作作风。下发《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 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纠治四风存在问题。制定印发了《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建立了公务用车节假日(含双休日)集中封存停放制度。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落实婚丧喜庆报告制度,组织开展“”承诺活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14年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7.6%。认真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梳理完成24个评议选题,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局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去年名列全市第四名,翔安第一国土所、同安第二国土所被评为先进基层站所。组织开展“”承诺活动和“会所中的歪风”排查,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工作,加强机关效能问责力度,强化工作纪律。
(四)以文明建设提升队伍向心力。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将文明创建融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完成局机关省级文明单位考评迎检,被市委文明办列入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对象名单。完成局系统10家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复评验收工作,组织动员局系统4家单位开展“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申报。积极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响应责任,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
(五)以交流轮岗提升人事管理水平。完善局机关交流轮岗制度,扩大交流轮岗规模,开展精细化管理,实现交流轮岗对象的多样化,渠道的多向化,促进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规知识测试,并纳入选拔任用环节。成立思明和湖里工作处,进一步理顺与思明和湖里两区国土房产工作的衔接机制。
(六)以效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在全系统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推进流程优化再造,制定印发了《机关办文办事时限》。组织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近200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组织各进驻单位对窗口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实行“就地受理、就地审核”的运行模式。推行局领导窗口轮值带班,现场办公解决难题。进一步压缩部分审批服务事项的环节,取消多个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审批,逐步建立进驻单位统一管理协调运转模式。
(七)以导向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印发《关于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修订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对局系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的过程管理,加强与省市法制部门和我市两级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妥善解决了轨道一号线系列涉法涉诉问题,制订我局《关于推进行政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规范我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八)以群团建设激励职工奋发向上。组织开展“邻里守望 情暖厦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与同安区镇小坪村持续推进“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挂钩联系村居活动,完成党建联创、干部挂点、结对帮扶、场所提升、专用地图制作等工作。开展“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九)以维稳搭建群众连心桥梁。严格执行事项“线图”,实现领导接访工作常态化,做好《条例》执法检查。全年共办理与政协提案50件,依申请信息公开62件。
(十)以精细化管理用好各项财政资金。抓好预算经费的收支与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精细化、规范化,做到应编尽编,科学合理,按照有预算才有支出,提高预算经费的使用效益,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和办公用房等管理,建立健全更加规范审批报销程序和使用规程,按照中央“八项”的要求,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促效益。
(十一)以文体活动提升老干部暖心服务。修订出台《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为确保离退休人员权益提供制度保障。落实各项活动服务保障,组织老干部参加“厦门万名老年人新春健步行”、“千名老干部职工重阳登山活动”、书画摄影展、2014年老年节祝寿会等各项活动。搭建平台,引导离退休人员发挥余热,返聘6名退休人员参与协助退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