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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6-8 20:15:2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第一篇

  一年来在队党委、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了逐级负责,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共同联动的良好局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今年是我院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反复酝酿,领会其实质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与医院的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完善各种制度、继续延续和了党政工作“双向纳入、共同负责“的好的作法,上至领导班子个人,下至科室每个职工都肩负的责任,涉及到各个具体部门,使制度更加完善、具体,责任更加明确,责任追究更加到位。

  二、突出重点,大力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医院把管人、管钱、管物、管医药费报销、管物品采购招标、把重点岗位的人列为教育的重点对象,把以权谋私、以医谋私、挥霍浪费等作为重点问题,加大力度进行重点建设和重点教育,以带动和影响全院。日常利用学习,不断地进行自勉,召开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教育会,进行针对性的教育防范,让他们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加强监督

  在抓日常工作落实同时,对每位进行考察分析、评比制度。利用党委、党支部生活会征求意见,利用党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利用接待来信来访收集意见,广泛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总之,通过一年来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更高了。二是自觉性更强了。三是通过各种制度的完善运作起来更到位了。

  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建立和完善规章,使之更加科学化,确保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切实改进医院(所)行业作风,根据《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内卫党组字 [2014]31号)文件,结合我院(所)实际,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决策部署,明晰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促进党委和纪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院(所)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把深化制度建设作为重点,突出纪委执纪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

  二、责任内容

  (一)明确党委主体责任。院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按照要求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应承担主体责任。

  1.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与医院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委,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深化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不放松,落实自治区28条配套,刹住送礼、吃喝、旅游、消费、公车私用、公房超标等不正之风,纠正“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问题。要预防为主。真正从爱护干部出发,在作风问题上大小问题都要抓,对领导干部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对不、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行为,处理、乱作为、慢作为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作风整治预防的发生。要“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纠正行医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4)强化监督制约。要健全廉政制度。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要完善决策机制。集中制,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实行按月报备管理,对院(所)全局性问题在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进决策科学化化。要强化监督。党委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工作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认真落实述责述廉、生活会、函询约谈、个人事项报告等监督制度。每年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级科室和环节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在通报。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强化对干部的监管。

  (5)选好用好管好干部,防治选人用人管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注重群众监督,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部群众反映的用人不正之风和用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管好干部。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认真执行问责制度,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6)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保持院(所)干部队伍廉洁从业。要有腐必惩。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注重抓早抓小。高度关注并全面掌握医院各级干部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分析检查院(所)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相关人员,及时谈心谈话,提醒干部对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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