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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3-20 6:39:1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男人冬泳 打一食品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 (网站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见《2019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详见《2019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2019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中华人民国,中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该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机制建设的意见》,由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日8:30至2019年4月3日17: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还应提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照(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4月1日8:30至2019年4月8日17︰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2019年4月1日8:30至2019年4月4日17:00,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遂州中682号1404室)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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