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贯彻落实《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关于贯彻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滁发〔2016〕1号)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补齐短板,巩固2016年脱贫,继续打赢2017年度脱贫攻坚战。
根据市扶贫办《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关于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2017年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小型水利工程提升两项水利建设扶贫工程,9月底前确保完成全市45个预出列村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提升任务,解决90%以上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县、重点中型灌区节水等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重点支持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制定年度方案。3月底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小型水利工程提升两项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年度实施方案,要确保45个预出列村的完成任务,统筹安排其他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和贫困村以外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二是及早组织实施。4月中旬完成两项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批,4月底前全面组织实施。对预出列村内的小型泵站更新、小型水闸、沟河清淤等“八小水利”工程凡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由建设主体申请,在年度方案审批前提前实施。
三是建立台帐销号。按照精准识别和精准扶贫要求,要对所有贫困村的水利扶贫工作建立台帐,逐村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逐项验收销号。9月底前确保完成两项水利建设扶贫工程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脱贫攻坚“月点评、季通报”制度的要求,按月及时报送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建设进度。计划4月底对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启动情况进行督查,6月底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8月底会同市扶贫对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成情况进度全面督查,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五是加大社会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加强引导,以点带面,切实把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推动水利扶贫工作的持续发展。利用“322”世界水日,加大水利建设扶贫的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明确各自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对水利扶贫和定点帮扶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并纳入水利系统年度工作要点,重大事项由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上下对接。扎实开展两项水利建设扶贫工作,高质量完成省水利厅、市扶贫办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将上级交办工作分解落实,要保持上传下达的密切联系。全年主要负责人与省水利厅专题对接扶贫工作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专题对接不少于2次,确保我市水利建设扶贫工程考核在全省处于前列。
三是加强帮扶指导。市水利局选派干部李阳同志长期驻守凤阳县大溪河镇马山村,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或班子定期调研指导,协调解决马山村脱贫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场调研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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