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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港南区狮子岭公墓项目第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

※发布时间:2018-2-8 17:48:0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贵港市港南区狮子岭公墓项目第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新安村村民委员会位于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新安村狮子岭的集体土地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关于贵港市港南区狮子岭公墓项目第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市国土资源局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了实地核实,按照《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我市新一轮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贵国土资发〔号)和《贵港市人民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辖区新一轮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发〔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贵港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08〕161号)和《贵港市人民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