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中央转移补助项目成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及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的要求,近日,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奉节县2018年度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范围和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式等作了明确。
《方案》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为:2016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决策情况、管理情况、产出情况和效益情况,具体包括通过“项目法”下达资金的结核病防治项目,以及通过“因素法”下达资金的妇幼卫生服务等6个项目。评价对象包括县疾控中心、县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具体用款和项目执行单位。
《方案》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积极配合评价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方案》强调,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履行评价主体责任,按时高质评价表和自查报告,确保上据及自查报告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