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渠道和来源,营造高压惩治犯罪的浓厚氛围,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党的群众线,人体地位,把群众安危放在心上,全面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以大走访促进大宣传,以大走访带动大排查,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12种情形,在全州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把全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和城乡居民家庭走访一遍,努力把群众身边的摸准摸实,把群众发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各单位要对监管行业领域,各县市要对所属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开展下沉式走访,面对面交流,要将专项斗争与职责领域及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实实在在的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来衡量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推动各级干部沉到基层一线,逐村逐企跑、各行各业走、一家一户访,一边深入了解村情行情民情,一边广泛宣讲扫黑除恶方针政策,把走访摸排、宣传发动工作直接做到厂矿、企业及各行业领域和百姓院子。要做到县市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社、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达到州级单位、县(市)、乡(镇)干部参与全覆盖,行业领域全覆盖,发现和解决问题全覆盖“三个全覆盖”。通过地毯式、无死角遍访,在走访交流中发现和掌握问题线索,在走访交流中宣传和普及政策知识,在走访交流中引导消除顾虑,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和教训来彰显各级党委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宣传发动氛围,形成“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效果。
(一)全面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党的群众线,带着职责任务、问题清单、问卷调查深入基层一线,把政策带下去,把问题线索浮上来,把群众满意度带回来。
一要带着职责任务走访。要把职责任务扣进走访过程中去落实,州级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所监管行业领域的数量、特征、突出问题来具体细化走访任务,匹配走访主体与走访对象,明确走访内容与形式,划分走访片区,合理分配任务量,各单位(特别是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单位)要根据州级实施方案,结合行业部门实际,制定更加细化、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实施方案,每名干部职工要细化到走访对象是谁、在哪里、走访量是多少、要带下去的问题是哪些、要交回来的情况是哪些、时限要求等,指导本行业本领域开展走访活动。各县市要针对区域特征细化、量化走访任务,制定配套细化方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二是带着问题清单走访。各县市、各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列出问题清单,提供干部职工带着问题下沉走访,要让群众掌握是什么?举报方式有哪些?查证有什么励等最基本的政策知识及本地本行业突出问题。
三要带着调卷走访。州扫黑办统一制作问卷调查表,在问卷调查表中明确被调查人的年龄、专业、生活区域,是否知道扫黑除恶工作,是否存在违法犯罪,主要形式有哪些,目前打击的力度如何,是否满意,哪些场所和区域还需要加强整治,违法犯罪是否有所好转,以及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等。对收集上来的问卷分行业、地区进行分析,形成意见,指导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斗争。
四要带着举报信封走访。由州扫黑办统一与邮政部门协调对接,印制一批邮政免邮费平信信封,在信封上明确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信封内附统一制作的举报励标准、12种情形及线索摸排登记表,在走访的过程中发放给走访对象,鼓励群众消除顾虑、大胆举报,把大量沉淀的有价值线索收集上来,破解线索来源渠道单一、量少质弱的问题。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活动。树立“干部职工走下去、问题线索浮上来”的,全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提高线索研办质效,快速、有效、彻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一是明确排查责任。纪委监委负责排查农村“两委”插手、干扰征用土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非法出租、出让集体土地、强揽项目工程、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涉黑涉恶线索。组织部门负责排查利用家族、族、帮派采取贿选、等手段,基层换届选举,争夺、把持基层组织等涉黑涉恶线索。工信部门负责排查在民爆物品、化学品、冶金、煤矿管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电信诈骗等重点领域利用、等手段进行行业垄断,在矿山企业施工建设中通过、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手段、、打击其他企业的以及园区内存在的等涉黑涉恶线索。教育部门重点排查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学生参与违法犯为以及校园“套贷”“裸贷”等涉黑涉恶线索。机关负责排查重点区域、领域、行业涉黑涉恶线索,九类涉恶犯罪警情、案件中涉黑涉恶线索,犯罪前科、涉腐违纪村“两委”人员等涉黑涉恶线索。民政部门负责排查利用家庭、族、的“村霸”把持基层,低保金、民政救助救济金名额分配、发放和基层、干扰妨碍基层换届选举和村(居)民自治等涉黑涉恶线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强制隔离场所及刑释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指导监督律师做好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排查金融信贷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人社部门负责排查就业务工、人才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恶意讨薪、欠薪逃匿、缠访闹访、群体性事件”等背后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国土部门负责在土地、矿山、沙石厂等领域排查抢占资源、非法占地、恶意竞标、非法开采、、拆迁、妨碍执行公务等涉黑涉恶线索。住建部门负责在城市、建筑装修、房屋拆迁、渣土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材料供应领域排查强揽工程、阻工扰工、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建筑市场秩序,承包工程等涉黑涉恶线索。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营运的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及渡口、码头从业者中排查垄断、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运输秩序和抢占客源、货源,垄断运输线、收取“费”等涉黑涉恶线索。农业部门负责在经济作植的农场、家禽、果蔬、鲜花种(养)植、水产养殖等领域排查欺行霸市、强取豪夺、的行霸、市霸和直接参与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业机械等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管理秩序等涉黑涉恶线索。水利部门负责排查抢占水利资源、渔业捕捞、河道采砂,承包水利工程等涉黑涉恶线索。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排查在歌厅、舞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毒品交易、、收取“费”等以及排查旅业中恶意、诈骗、交易、宰客、游客、线等涉黑涉恶线索。卫健部门负责排查职业“医闹”、吸毒人员、艾滋病等特殊人群参与等涉黑涉恶线索。审计部门要从扶贫、涉农、民生和公共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重大项目建设、银行贷款和资本运作、国有股权转让、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中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问题的审计监督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工商业等领域排查强买强卖、、非法垄断市场资源、收取费以及群众举报的市场经营主体参与以及利用采取、、、他人参与传销组织等涉黑涉恶线索。林业部门负责排查利用家庭、族、、、群众对假断掌手相图解国有、集体林地、林木进行哄抢、侵占、蚕食和采取、的方式垄断林产品交易市场,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线索。安监部门负责排查在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等监管领域涉,通过干扰、、、打击其他经营企业,资源和市场的行霸、市霸和收取“好处费”、“费”,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涉黑涉恶线索。税务、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排查在借贷、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利用高利放贷、非法、非当、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转贷等涉黑涉恶线索。开远铁负责排查在车站、货场、沿线等场所利用、等手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扰、收取“费”的行霸、市霸和参与偷盗铁设施、恶意铁交通设施安全等涉黑涉恶线索。红河州边境管理支队负责排查盘踞在边境地区、通过境外非法入境、走私违禁物品、跨境赌博等问题、在边境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利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扰、收取“费”的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州扫黑办要建立一周一报送、一月一汇总、一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各县市、各单位都要建立滚动排查长效机制,通过走访宣传和日常执法检查,全面收集排查发现问题线索。要全面实行问题线索排查办理责任倒查制度,层层压实排查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对6个月内发生的应掌握发现而未排查的问题线索要承担直接责任。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专班对照责任清单适时对各县市进行督导督查,对州级单位进行协同督办。州级单位也要适时对县市所属部门和主管行业领域进行督办。州扫黑办将根据督查督办情况,全面统计、综合研判办理情况,适时形成问责意见交领导小组审议,报州委、州启动问责程序。
(三)全面开展大宣传活动。多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是直接者,对涉黑涉恶犯罪也最熟悉,因此,扫黑除恶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走群众线,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作为纵深推进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宣传、社会宣传、内部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发动彰显担当,高压信号,树立信心决心,打一场扫黑除恶。
一是持续推进宣传。继续发挥的宣传主阵地作用,持续通过专题专栏宣传各地扫黑除恶工作进展,通过宣传已审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达到效应。宣传部门要深入采访报道典型案例,跟进策划刊播,反映专项斗争的阶段性,充分展示部门依法打击犯罪、人民群命财产安全的举措办法,积极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州、县两级新闻要持续加大刊发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力度,报刊每周不少于两幅;、每天都要在重要频率、频道、时段刊播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利用字幕滚动扫黑除恶的宣传和举报电话;州、县门户网站要持续在网站首页刊登扫黑除恶公益广告,滚动扫黑除恶和举报电话。
二是纵深推进社会宣传。各县(市)要统一制作指导标准,在辖区内机关、街道、村社、小区、村寨、商业地段各商场超市卖场、集(农)贸市场、宾馆、饭店、KTV、影剧院、公园、广场、主要交通要道、人员密集站点、交通主干道(高速口)等重点公共场所、部位,充分利用大型广告牌、灯箱、立柱、LED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社区宣传栏、公交站台、出租车、建筑施工围栏等载体,设置、和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和宣传,各村民小组及各城市住宅小区根据住户多少确定数量,原则上每村(小区)至少有3条以上永久性、2条以上、10张以上宣传海报、每户发放1本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要制作“双语音频视频”资料,通过手机短信平台、“村村响”等各种载体,定期循环播放扫黑除关信息,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发动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综治网格员、治保会调委会人员等基层一线力量,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逐村逐寨召开群众大会,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扫黑除恶宣传合力和声势。教育部门在全州各中专学校及中小学等校园内设置专题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手抄报、主题班会等活动;通过校讯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干部职工及学生每人发放1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交通运输部门在州内所有营运的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的适当或滚动宣传;在公交车候车亭、出租车停车点设置公益广告栏。医疗卫生部门在全州各级医院、卫生院、卫生室设置、宣传专栏,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每个月至少组织本行业监管对象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管理对象行业自律率、参与率,杜绝在行业领域滋生蔓延、甚至形成气候。
三要全面开展内部宣传。州委和州级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州及州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军驻警要全面贯彻落实(红扫黑〔2018〕10号)文件,全面开展内部宣传。要通过以案释法和庭审直播、宣判直播,宣传,彰显司法裁判的性和力;人民检察院要通过对涉黑涉恶犯罪和公诉活动的宣传,展现党和国家对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机关要依托基层科队所,深入辖区住户、企事业单位、城中村、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开展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措和法律知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司法行政机关要以“七五普法”“法律七进”“走边关”等活动为载体,动员组织普法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广泛开展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调解,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发动强制隔离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广电网络公司要在电视开机界面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讯运营商要定期向全州所有手机用户群发扫黑除恶公益短信,掀起扫黑除恶宣传浪潮。其他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本部门宣传栏和新资源,发动微信号、微博和宣传展板,公告、励办法,发布和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全州所有干部职工及管理对象每人至少发放1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
(一)提高。各县市和州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是“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任务,迅速制定本区域、本行业工作方案,掀起“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热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实效。州、县市扫黑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构建传统新兴联动、对内对外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格局,各县市和州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挖掘宣传素材,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充分发动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综治网格员、治保会、调委会、业委会、行业协会等基层一线力量召开群众大会、行业大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成效。
(三)加大督导检查。州、县市扫黑办要以督办形式,压实各县市和州级各单位扫黑办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任务,不定期督查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达到工作成效。对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工作职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由同级委和扫黑办及时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既定目标或整改目标,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重大的单位,由同级委、扫黑办按照有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实施一票否决制,对相关责任人,由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四)及时情况。各县市、州级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1月30日前报州扫黑办。各县市和州级各单位当月走访情况、宣传发动情况要在工作月报中反映;摸排和受理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县市经扫黑办主任、州级单位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流程报州扫黑办。各县市和各单位于7月15日将“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州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