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算是村里的“能人”,因一时糊涂了法律。法律给予了他的裁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让他倍加懂得珍惜时光。子承父业,“姹紫嫣红”苗圃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乡邻,享誉四周。他不仅自富,更带动乡邻共富,而且热心公益,成为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接受的好榜样。
朱君(化名),男 ,1979年11月出生,黄龙镇刘岗村人。因涉嫌故意罪被,2014年12月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必要性审查,依案机关对其取保候审。2016年法院以犯故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社区矫正期限至2017年7月。针对黄龙镇辖区的地理特点和果林种植业传统,社区矫正工作也因地制宜。检察机关在对朱君的审前社会调查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时,就已经注意到该服刑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如果法院作出轻缓判决,对其矫正工作可以参考“黄辉模式”。
苗圃种植可以说是朱君家的祖业,在80年代,朱君的父亲就已经在经营该产业,但那时只是家庭种植,种植规模小销售渠道窄。2012年,子承父业,30出头的朱君接手父亲的基业,担起苗圃种植的重担。
在经营过程中,朱君不但有得天独厚的苗圃种植基础,而且善于接受新思想,思开阔,襄州区院检察人员通过对社区矫正卷的检查发现,在其的材料中朱君不断流露出不满足现状,要扩大苗圃种植规模,成立专业种植合作社,带领乡邻共同致富等念头。通过该信息,结合近年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绿色生态产业,促进的大政策,检察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商谈,探讨对朱君社区矫正的工作思,极力矫正部门鼓励支持朱君的苗圃种植业的再发展。社矫部门在贯彻“生态,促进绿色发展”的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上另辟蹊径,使社矫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朱君没有厚望,如今的“姹紫嫣红”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涵盖了该村大部分村民,种植面积近600亩,苗木品种有桃、李、柿、兰、紫薇、樱花等果树和风景苗木。朱君任合作社执行董事,想社员之所想,在其引领下,苗圃种植发达,村民富裕,村野优美,几乎家家拥有小轿车。为了村民出行方便,其自费将一条1.4公里坑坑洼洼的泥巴进行基加固并给予养护,已经花费近20万元,正筹资准备将面硬化,此外还自费16余万元开凿了一口深达200米的机井供村民无偿使用。
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物色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能人”,社矫工作“因材施教”,激发其开拓力,创办实体经济,带动乡邻发家致富,襄州区社矫工作开辟了一条由以往靠单纯的“”、“死盯”逐渐“引导、鼓励、支持”的工作新径。检察机关作为社矫工作的监督机关,日常工作中不仅仅局限于“找问题”,而是始终以“教育回归”为工作主线,并紧密结合当前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实际,积极参与生态的综合治理,在工作范围内大力支持发展绿色产业,为社区服刑人员早日回归出谋划策,创造一切条件,提供一切便利助力社矫工作健康发展履行应尽的职责。 (待续……)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