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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终端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9-10-16 14:52:2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相关,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延吉市采购中心受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车载智能终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dvdes-688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三)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记录为开标日期前3年内)

  (五)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的社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被授权人以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其是该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时,还必须提供被授权人的社明(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或)。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代表人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资格证件可以提供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一)首先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0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为止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延吉市采购中心202室(延吉市财政局2楼)登记备案并办理密保卡(节假日除外),未办理密保卡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咨询电线

  (二)供应商取得密保卡后,可登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的截止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

  (三)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投标金缴纳形式:投标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延吉市采购中心,并到延吉市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202室)领取收据或回执单,带到开标现场。*开标之前未换取延吉市采购中心金收据或回执单到开标现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下午1:30(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

  (二)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2(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大院3号楼)。

  十二、本公告在以下范围内公布: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关键词:用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