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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继续严企违规经营 每周通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3-23 3:02:0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昨天,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完善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继续加强检查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检查情况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根据《东莞市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府办〔2016〕103号,下称《方案》)的工作部署,为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联动,提升整体合力,现就完善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11月份联合检查后直到12月底,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房管局根据职能分工,继续组织本系统部门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每周五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通报检查情况和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2月28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专项整治书面情况总结。

  (二)镇街(园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镇街(园区)领导小组”) 报送的信息

  根据《方案》,各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成立“镇街(园区)领导小组”, 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在售楼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一建立台帐。主要报送以下信息:

  1、从《方案》发出至12月底,镇街(园区)领导小组每周周五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更新的台帐,以及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12月28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镇街(园区)专项整治书面情况总结。

  2、11月16至18日,市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当场转镇街(园区)处理。镇街(园区)领导小组需按转办函要求,及时将项目整改、处理情况市领导小组。

  (三)为方便各单位开展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检查表和汇总表的样表(详见附件1、附件2)。《检查表》用于项目现场检查,各单位可用《检查汇总表》建立检查台账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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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要增强宣传意识,借助主流开展警示教育和案件,营造良好氛围。相关材料请及时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设置一名联络员统筹协调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珺;电线;传线;OA邮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邮箱)。

  请市领导小组单位和镇街(园区)领导小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1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市领导小组单位或镇街(园区)分管领导、经办科室或牵头单位负责人、联络员(请发至OA邮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邮箱,注明“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邮箱”)。

  (二)请各单位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和查处案件的相关资料。所有信息材料可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及其WORD文档),也可将纸质材料送到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各单位应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核查、处理,不属本部门职能的案件,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及多部门的案件,可市领导小组,由市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各单位对本部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信息报告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整治工作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对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正,并给予,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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