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作汇报> 文章内容

细化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发布时间:2017-6-21 10:10: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讯 记者杨傲多 四川省十二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再次审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草案对常委会组员提出的62条意见和进行了梳理,同时对376条社会、公见和逐条进行了整理,形成了二审稿。

  有常委会组员、专家和提出,为防止地方职权,群众利益,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宜过宽;也有意见提出为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征收,无论投资主体是谁,都应该征收。四川省城环资委审议认为,按照、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实施房屋征收,只能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列举了公共利益的六种情形可以实施房屋征收,其中第六项明确:“法律、行规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并未授权地方立法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因此,草案二审稿第八条沿用了国务院条例的。

  有常委会组员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途径应更加广泛、房地产市场评估应当考虑多种因素、评估机构应是机构、评估过程与结果应当公布。四川省城环资委采纳了上述意见,在草案二审稿中增设了“征收评估”作为第三章,整合了相关条款,对评估原则、机构、方法、选择过程、监管以及评估结果公示、与复核、鉴定等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有常委会组员提出条例中没有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四川省城环资委审议认为,按照“房地合一”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即该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草案二审稿第二十一条对补偿资金到位作出更加明确的:“征收补偿费用没有专户存储足额到位的,市、县级人民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针对各地情况差异,草案二审稿第三十五条:“市、县级人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条例明确补偿内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统一”。草案二审稿第四十条明确了停产停业补偿对象。

  有常委会组员提出,旧城改建征求意见程序应更加明确、更加严格。草案二审稿第十一条,旧城区改建“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总户数超过三分之二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同意的,可以启动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草案二审稿第二十条将旧城改建预签协议程序中的签约比例由不得低于80%修改为不得低于90%。

  有应当对申请法院强制拆迁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严格限定。草案二审稿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对作出补偿的申请和程序作了更加严格、详细的。对补偿决定的强制执行,草案二审稿第四十九条按照《最高关于办理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作了明确、细化。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