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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6年度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6-28 13:00:2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6年,我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动依法行政、建设的新要求,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共享五大发展,贯彻落实好《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深化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撑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市长刘文新同志在市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廉政践行于依法行政上,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务公开,建设诚信,深化“放管服”,全面推进清单制度。并多次在市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上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市领导班子都注重把性审查作为开展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重要前提。2016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以为先,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对于建设、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市及其工作部门都做到齐抓共管、共同推动。

  (二)加强统筹谋划。启动《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突出贵阳特色,将《纲要》7大类44小类工作任务分解为80小项,每个方面的任务都具体目标和实施举措,努力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价。目前,我市《纲要》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初步完成,现正在对标国家、省建设新要求对我市的《纲要》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2016年3月25日,我市召开全市法制工作会,会议传达全省法制工作会议,对2016年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与各区(市、县)和市各工作部门签订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贵阳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下发《贵阳市2016年度各区(市、县)人民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贵阳市2016年度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经开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我市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

  (三)建强法制队伍。我市主动适应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保障法制机构规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将市依市办专职副主任(副县级)领导职数由市调整至市委政研室。并要求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党(工)委比照办理。为进一步加强法制理论研究,2015年成立了市法制研究中心,2016年完成了人员招考工作。各区(市、县)法制机构在人员、经费上也逐步加大保障力度。

  我市以数据倒逼“放管服”,按照信息化、数据化、自流程化、融合化“四步曲”,通过数据整合和运用,创新治理模式和治理手段。

  (一)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事项目录化。制定编码规则,探索事项的编码化管理,调整全市权责事项223项,保留市级许可事项136项。二是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三是加大放度,向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各区(市、县)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8项。四是协助完善省“多证合一”信息交换平台,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2016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为39.54万户、注册资本总量为15170.44亿元,同比增长13.63%和55.42%。五是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资源配置体制机制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1%。六是开展收费清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2016年,全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3项,比2015年减少了18项。经测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将减收2.4亿元。这些举措有力地助推了我市供给侧结构不断深入。

  (二)推进放管结合。运用大数据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管、行业自律、网站自律、社会监督、信息披露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一是实施“数据铁笼”工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编织制约的“”,相继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管理局等40家市直单位分三批实施“数据铁笼”工程。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建设市区两级可视化监测、调度、分析、考核的综合监管平台,对各级各部门“数据铁笼”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比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招投标自律分析预警平台”,结合异据分析对比,解决工程招投标中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问题。市运管局将大数据融合平台的电子巡查功能延伸到驾培行业管理、旅游大巴以及班线客运管理等领域,市民对出租车服务的满意度提升22%。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基于政务资源数据中心,整合发改、工商、质监、食药监、税务等部门条数据为市场监管块数据,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编制了《贵阳市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2016年完成首批14家市属国有企业的大数据监管新体系建设,实现初步应用。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完成我市“一单两库一细则”数据录入,清理行政检查事项57项,拟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如市工商局作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先行单位,根据市的安排,印发了《2016年度贵阳市工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现场抽取了本年度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并按照将抽查清单、抽查计划、抽取结果进行公示。全市从133954户企业中以不定项方式抽取检查对象3463户,定向抽取检查对象825户。四是推进信用建设大数据应用。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为抓手,整合银行、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建设全市信用信息平台,结合大数据金融风控和企业画像,构建基于块数据的服务于中小企业和社会个体的大数据信用体系。协助完善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为社会提供查询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的一站式服务。

  (三)推进优化服务。一是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基础平台。建成了以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绩效管理系统、证照资源共享系统和短信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应用平台,通过对窗口部门业务办理情况、审批证照信息和服务满意度评价等数据资源的收集整理,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政务服务数据“聚、通、用”体系。二是不断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数据”等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建立“一号一窗一网”的“大数据+”政务服务新模式。目前,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有2931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三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2016年,我市进一步推进乡镇、村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我市167个乡镇(社区)中,已有131个接入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开展服务、142个接入全省统一审批服务系统、86个建立网上办事自助申报区。市级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外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以上。

  (一)立法质量实现新提升。一是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贵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立立法报告制度,要求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按照市委的意见作出立法决策。立法计划制定、规章审议通过前都要向市委报告。二是实现精准立法。我市立法工作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在大数据、轨道交通、、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立法,制定和修订《贵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贵阳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管理办法》等规章7件,提请市常委会审议《贵阳市数据共享条例》、《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三是拓宽立法公开途径。开展立法听证工作,对《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和《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使立法更好地集民智、体、合。四是注重理论实践结合。积极配合中国大学成功举办2016年数博会中的“数据与立法”论坛,将论坛的前沿理论为起草《贵阳市数据共享条例》的重要参考与指导。五是立改废释并举。按照市委、市 、市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完成61件地方性法规在环节的清理工作。

  (二)依法科学决策取得新成效。一是完政决策程序。把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完善咨询论证制度,积极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点工程的实施进行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事项都通过市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市法制机构全程参与常务会和办公会。二是强化性审查。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的,不得提交讨论”的,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力度,2016年,对200余件市级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性审查。对市、市办公厅制定的10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三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市直部门和区(市、县)及部门相应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和社会倾斜,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社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9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1240个。

  (三)政务公开凸显新力度。一是加强信息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制定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修改《贵阳市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利益相关方、、专家、等列席和旁听有关会议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考核比重,政务公开占全市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比例由原来的0.5%提升至4%。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对政务服务事项、经济社会政策、重大项目建设、扶贫工作、财政资金、数据、公共资源配置等涉及深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全市99个部门及市本级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实现全市所有部门权责清单公示在门户网站首页,并实施动态化管理。三是依托“中国贵阳”门户网站,建立市级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明确有关程序和时限,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四)行政执法机制获得新突破。一是加强贵阳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建设,以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12319数字平台资源,加快搭建城市管理指挥调度平台,打造“城市管理块数据中心”。二是对全市34家部门单位所涉3180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裁量权。三是制定《贵阳市人民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市、市、市工商、市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调整机构与人员配置,将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建立社区组织相关执量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制定《贵阳市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线索) 暂行》,加大执度。五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了1期法制干部专题培训班,2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五)社会稳定和谐呈现新局面。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于大量的、普遍的、行政管理专业性较强的行政争议,都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加以解决。对于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提前介入,行政争议有效在复议阶段解决。运用调解、和解作为办理复议案件的重要方式化解争议。2016年,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通过督促被申请人履行职责或改变行政行为、申请人等调解、和解方式做其他处理的67件,占收到案件数的31.60 %。受理后因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案件审理的28 件,占审结数的22.58 %。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制约和监督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6年,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2件,受理122件,审结124件(含上期结转)。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行政争议中,当事人不再起诉的47件,占受理案件数的38.52%。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书制度,促进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贵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试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市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市为被告的应诉案件 97件。刘文新市长对于被诉的每一件案件都作出签批。2016年11月2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同志出庭应诉。这是我市市行政机关负责人首次出庭,既履行了义务,同时推动了全市行政应诉工作。

  (六) 依法接受监督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强监督。认真执行《中国监督条例》,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二是加强、政协监督。市每年向市专题报告依法行政开展情况,全市各级对事关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主动向同级常委会报告。认真做大代表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2016年全市收到各级代表和政协提案共计564件(其中全国、政协2件,省、政协120件,市、政协442件),均已办结。三是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行使监督权。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的审计和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按照审计、监察机关处理决定予以整改。四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在网站上开通群众投诉受理热线,积极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并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网络反映的问题依法受理和查处。

  2016年我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委、省对贵阳市贯彻落实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问题也还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进入深水区,一些阻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旧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放管服”的推动过程中,接不好、管不住的问题还依然存在,放、管、服之间衔接上也还存在问题;四是依法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方式还比较简单。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下一步,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理政新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增强能力,推进贵阳建设,为打造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型中心城市奠定更加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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