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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彪:汇报污染情况怎么成了地下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6 20:55:1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对于专家所呼吁的执法应垂直管理的问题,20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做了回应,“对于环保部门来说,目前亟须执法和监测系统的垂直”。潘岳认为,目前,“地方环保局的地位最为尴尬,他们中有很多人原则,但往往是‘挺得住的站不住’”、“更为滑稽的是,很多地方局长要通报当地的污染,居然只能给国家环保总局写匿名信”。(9月21日《法制日报》)

  地方环保局长所以会有匿名向环保总局汇报当地污染情况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举动,说到底是害怕地方官员知晓,从而为执法制造更大障碍,甚至造成地方环保部门在人、财、物诸方面更为被动。地方环保部门处境之尴尬乃至,由此可见一斑。

  地方环保部门处境之,是由当前的双重管理体制决定的,即地方环保部门一方面要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另一方面又属于地方一个部门性质,人、财、物诸方面都归属地方管理。这样一来,地方环保部门既要依法执法,包括根据上级环保部门部署采取行动,又要接受有些地方意在正常执法的指令,两方面难以兼顾。如果地方环保部门地方的违法要求,就得法律原则与百姓质量;如果违逆地方的无理指令,又可能会得罪地方甚至“顶头”。在这种情形下,地方环保部门负责人出现“站得住的挺不住、挺得住的站不住”现象也就并不奇怪。

  地方环保部门执法之难,是由其执法行为与地方利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相克性”所决定的。其他职能与执法部门,他们的执法与管理行为往往能直接促进地方利益,起码也不会对地方利益起到显明的逆向减损作用。但是执法由于对污染企业进行处罚,影响地方的P数据增长,因而会间接损及地方利益乃至于官员个人,所以地方难免甚至必定会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对执法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