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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审计委员会对2017年外部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9-2-9 2:03:5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梦见放鞭炮

  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行、客观、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年度各项审计任务,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致同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的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致同的持续沟通,要求致同根据相关,组成审计工作组,确保审计组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致同及其审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遵守了职业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性的要求。

  电有限公司、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光电紫光技术有限公司这八家子公司及浙江明度电子有限公司一家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年度审计结束后,致同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符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报告的》(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为做好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年审注册会计师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和在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持续的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审计部2017年12月21日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于2017年12月21日就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12人按照上述审计工作计划约定,于2017年12月21日进场审计。现场审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就会计估计运用、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公司及审计委员会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施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亦使得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结论有了更为稳妥的判断。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电话及见面会等形式,就以下几点作了重点沟通:

  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客观、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提请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