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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

※发布时间:2018-7-14 2:19:0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贵办转来省环资委《关于赴吉安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暨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的反馈意见》(赣人环发〔2017〕10号)收悉。市委、市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市城建局等单位和峡江、万安等相关县(市、区),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逐条进行了梳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江西核工业金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雨污分流不到位,机械泵油污水和雨水收集管网相通,高盐废水处理设施长期未运行,在线监测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燃煤锅炉属于淘汰落后工艺,煤堆场散放无任何防尘措施的问题。

  峡江县对金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全面停产整改,全面提升治污设施和雨污水排放管网,规范排污口建设。加强在线监测与高盐废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新建无组织排放气体(VOC)回收系统,建设半封闭煤场及废渣堆放场所,防止扬尘污染。同时,该县制定了《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明确淘汰和提标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积极推进县工业园区集中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切实解决企业用热问题。县环保部门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加管频次,杜绝二次污染事故发生。目前,该公司新增了雨污分流设施,高盐废水和在线设施均能正常运行,现正加紧实施无组织回收气体工程建设,建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达标方可恢复生产。

  (二)关于峡江县安昌铝业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设置不合理,没有严格按照雨污分离设计,污水排放口设有原料堆场,没有雨水导流管设施的问题。

  峡江县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完善雨污分流设施,规范设置排污口,加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将原料堆场转移至合理并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峡江县全面推进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城南雨水管网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提升建设,实现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提高工业污水收集率、处理率。目前,该公司排污口严格按照雨污分流设计重新选址并规范建设,预计8月底完工,排污口原料堆场已清理干净,转移至合理统一存放并做好了污染防治措施。

  (三)关于万安水库属跨行政区域大型水库,上游赣州工矿企业对水库水质有一定影响,联动、协调机制不健全,肥水养殖、网箱养殖、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非法捕捞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水库水质的问题。

  万安县成立了由刘军芳县长任总指挥的水库水面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2个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县整治办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办公,由县财政预拨30万元工作经费作为启动资金。六个水库库区乡镇分别抽调不少于10人成立乡镇综合整治办公室,由乡镇党委任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县委、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水库水面综合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万安水库水面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发布了《万安水库水面综合整治通告》。开展水库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工作,终止水库国有水面(网箱、网拦)养殖证的登记颁发工作。下发了《非法渔具限期拆除通知书》和《不从事非法捕捞告知书》,组织开展渔业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在渔民集中地、上船码头等多处了《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树立警示牌,向渔民发放严禁非法捕捞的告知书500余份,在沿江人员密集处悬挂宣传5条。

  吉安市水利局联合赣州市水利局成立了万安水库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两市水利局主要领导担任,两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小组。领导小组本着“信息联通、部门联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万安水库开展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万安水库水联合整治方案》,以处理非法排污、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排查、水库周边养殖场等为主要内容,明确职责任务。两市共同加大水库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水库周边的工矿企业、畜禽养殖场的巡查,严厉打击向水库内偷排废水、倾倒禽畜粪便等行为。统一监管,深化交流合作。区域执法信息做到公开、共享,建立跨行政区域水事故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统一的工作平台,努力实现“共享政务资源,水库,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要求。

  (四)关于后河公园三中段黑臭水体对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问题。

  市城投公司制订了《后河公园三中段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整治方案》,聘请了吉安市市政公司对此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先后开展了清挖淤泥、清除垃圾、绿化等工作,共投资约80万元,完成水域淤泥清淤2000多方,清除河底及水系周边生活垃圾15车,铺设绿化面积200平方米。同时,市城投公司长期安排了2艘垃圾打捞船,6名工作人员从事河道打捞工作,及时清理河道垃圾。

  市规建局已经拟定《吉泰走廊备用水源可研合同》,相关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可研单位已经先行开展可研编制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完成环评及可研批复工作。目前已达到市要求的序时进度。

  中心城区有吉福水厂、五岳观水厂、河东水厂三个水厂。在取水口上游1000米和下游100米处,均设有水源的警示、告示牌。取水口处有隔离防护,取水口处构筑物(取水泵房)、取水头部已安装有视频。加强了水质检测力度,安装了源水在线浊度仪、ph检测仪。设有班级、厂级、公司水质化验室。泵房值班人员定时巡查取水口,及时清除、打捞水面漂浮物。发现异常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制定了《水质污染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了演练,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市已将赣江大桥危桥工程列入2017年市中心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吉办字〔2016〕204号文中已明确计划于今年10月份开始拆除重建。按照整改要求,市公局对大桥严格实行交通管制,雇请16名保安人员在大桥两岸24小时轮班值守。对大桥进行限高限载,在大桥两岸设立限高架,分别设2.2米小车专用车道和3.5米公交专用车道,30吨以上车辆通行,同时安排6名治超人员和部分进行24小时交通巡查加强对大桥区域水源的。桥头分别设立了品禁行标志和饮用水源一级区标志。加强桥梁日常养护工作,及时清理桥面上的垃圾和污渍,防止污染物掉入赣江对水源造成污染。制定了《赣江大桥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一)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继续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污染防治意识和法制观念。采取定期公布质量状况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享有知情权,从而提高的意识,形成一种全社会参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强化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执度,特别是建立健全相关执法部门形成依污,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全市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要求逐一落实到位。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饮用水源区、水库周边的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以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开展锅炉淘汰完成任务情况排查和工业废气排放情况核查等工作。

  (四)继续加强督查整改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历年来省、市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后督查,防止“死灰复燃”现象,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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