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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摩B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彭珏

※发布时间:2017-8-12 11:33:0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在2015年度工作中、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发挥了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

  1、2015年4月23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01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5年度拟对外议案》、《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提名董事候选人议案》、《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转销相关债务的议案》,以及对公司执行证监发[2003]56号通知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15年8月2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接受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所持空调公司股权的议案》以及对公司执行证监发[2003]56号通知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意见。

  3、2015年8月26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关于评估机构的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年4月10日,主持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励激励制度》,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考核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励激励制度》。

  (一)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切实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重组后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进行核查、监督并提出,在此基础上、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做了认线年年度报告,本人认真学习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及其他董事共同与公司财务人员和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为提高个人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和查阅相关资料,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结构和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投资者权益的思想意识,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效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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