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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汉乡县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4人)

※发布时间:2019-10-10 17:59: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赵姓名字大全根据汉中市委组织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汉人社发〔2017〕137号),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在西乡县任满1个聘期以上、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9月18日前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现场对应聘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报名需提供:

  1.考察。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成立考察组赴大学生村官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考察。考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察对象对担任村官以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全面小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村(社区)党组织讨论通过后,报镇(街道)党(工)委审定。

  在考察对象任职村(社区)召开评议大会(参会范围:镇联系村领导、驻村第一、驻村工作队、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全体和10名群众代表),考察对象向大会述职,接受与会人员的评议和测评。

  县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镇(街道),走访镇(街道)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深入了解村官综合表现情况,发放测评表,听取评价意见。

  考察测评分别设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计算系数分别为:1、0.8、0.6、﹣0.8,弃权票按0折算。优秀率公式为:优秀率=(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8)/总票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1)任职加分:现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干部加1分、任满3年以上者再加1分;现任村(社区)“两委”主要干部加3分、任满3年以上者再加1分;担任大学生村官每满1年加0.5分。

  (2)考核优秀加分:年度考核被县上评为“优秀”格次的,每次“优秀”加1分,聘期考核为“优秀”格次不加分。

  (3)表彰加分:获得县委、县或市级部门(单位)表彰励的,每次加1.5分;获得市委、市或省级部门(单位)表彰励的,每次加2分;获得省委、省及以上表彰的,每个加3分。因同一事项多次受到表彰的以最高表彰层次加分,个人参加各类竞赛活动、作品评选获得的荣誉加分依据。表彰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综合成绩相同,以考察优秀率高者排前),如放弃选岗,本人当场写出书面承诺,本次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乡县网》、《西乡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无后,将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享受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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