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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七大举措促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7-11-19 23:46: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1月1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近日出台《市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七大举措拓展就业空间,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县(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实施方案》指出,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形成省市县(区)乡(镇)村五级贯通、向省外输转与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相衔接的就业服务、机制,对市38个劳务监测点进行务工人员的地域、行业、收入和技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切实摸清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实施就地转移就业工程,以行业、产业园区或集中务工地域为基础,建设劳务输转平台,重点督促就地转移劳务建设,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以陕甘宁中心城市人力资源交流协作联盟为主导,推动三地人力资源交流协作和就业扶贫工作。不断完善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部经济快速发展地区、西部地区的劳务协作机制,争取以订单、订岗、定向的方式,每年从贫困地区有计划培训、稳定输转一批劳动力。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实施好“春潮行动”计划,抓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以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为主,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已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意愿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能力培训。

  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人才招聘会”等就业援助活动,专项开展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集中招聘等就业服务。重视发挥民办劳务中介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致富带头人的积极作用,按给予服务补贴。对已经通过劳务输转脱贫的农村家庭,在攻坚期内保持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贫困家庭劳动力优先推荐上岗,动员企业遴选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岗位适合的企业,定向接收贫困劳动力,对相关企业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帮助在当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适应就业岗位和城市生活,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大力实施返乡业“115”工程、“万企计划”贴息贷款工程,落实各项政策补贴,加大扶持返乡创业。(记者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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