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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住房销售管理条例等列入

※发布时间:2018-3-18 22:31: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3月14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条例、住房销售管理条例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2018年立法项目涉及经济、、文化、民生、生态文明、国防、外交等七个方面,共计58个立法项目。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立法项目中,提请全国常委会审议的有16项,包括专利法修订草案、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原子能法草案等;新制定的条例或办法27部,包括投资条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等。此外,信息公开条例等15部条例进行修订。

  在公布立法计划的同时,每部法律法规都确定了负责的部门。比如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由教育部起草,原子能法草案由国防科工局起草。还有的涉及由多个部门共同起草,如资源税法草案由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

  《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立法工作要把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中央局常委会列入工作要点的立法项目,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列入工作要点的立法项目,全国常委会拟审议、由国务院提出法律议案的立法项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立法项目,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高质高效完成。

  同时强调,进一步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立法后评估制度,努力凝聚各方共识、反映人愿、群众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获得感。

  在执行方面,要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性审核制度,把牢“”制发法制关口。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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