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朱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7%,朱斌先生将遵守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爬行增持)的。
(二)截止本公告日,朱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717,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7%。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朱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爬行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督促朱斌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期等相关。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朱斌先生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等相关,持续关注朱斌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