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实现省委省提出的“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五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要求”和明光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面贯彻习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滁州市委、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脱贫攻坚目标标准,围绕“两不愁、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巩固脱贫防止返贫,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巩固去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全镇实现减少贫困人口39人,确保已脱贫的不返贫。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细位,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脱贫攻坚战收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每季度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和听取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至少1次。
深入学习领会习总系列重要,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胜战的自觉。大力做好贫困群众疫情防护宣传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提高科学防护意识。千方百计开展精准帮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确保不发生因疫情致贫返贫。着力解决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外出务工、精准帮扶推进、扶贫项目复工复产等问题,确保两手抓、两不误,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既定任务。
1.全面解决“两不愁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控辍保学,多措并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保质保量推进危房,并重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开展“两不愁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排查,实行长期监测、动态清零。
2.确保剩余人口全面脱贫。在总体实现“两不愁障”及饮水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17户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3.全面防范返贫和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加强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困难,落实相关救济、救助、帮扶政策,有效化解返贫致贫风险,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4.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等发现问题,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清零。统筹推进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
5.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普查工作,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获得帮助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
6.全面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完善本级扶贫资金项目库,全面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采购和招投标有关实施和管理扶贫项目。
7.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大力发展艾草、稻虾共作等特色产业,结合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深化推进产业扶贫“四带一自”行动,集中资源资金,加快实施到村到户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8.实施光伏扶贫。完善收益分配,明确使用方向,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程序,强化收益分配使用监管,加强电站运行管理。
10.实施资产收益扶贫。严格项目资产管理,按照“八步法”操作流程,规范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当年资产收益分配,确保收益分配向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倾斜。
11.实施就业扶贫。开展符合培训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免费技能培训,完成年度贫困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目标任务。对务工的贫困劳动者实行就业补助。开发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
12.开展农村人居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和全面实施“五清一改”(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人居综合整治,提升村庄绿化美化程度。
13.实施教育扶贫。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实现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强控辍保学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14.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对完全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给予兜底保障,重视“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脱贫。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养老金。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行残疾人证“应办尽办”, 落实贫困残疾人药费补助。
15.实施农村危房。贫困户危房实行“应改尽改”、住房安全鉴定报告“应出尽出”。严格执行补助标准,严控危房面积标准,严禁超标建设和负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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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落实贫困人口健康服务。规范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贫困家庭6-24月龄婴幼儿营养改善项目。
17.加强贫困人口健康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
18.实施农村道扩面延伸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实施村级道硬化工程7个7.06公里。
19.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继续对具备自来水安装条件的贫困户实施自来水免费入户安装。对饮用井水(山泉水)的贫困户开展水质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
20.推进信息化建设。对未安装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或高清电视信号的贫困户,在网络资源已覆盖且贫困户有需求的前提下,实行电信高清电视信号应装尽装,提升网络信息服务质量。
21.实施金融扶贫工程。继续巩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引导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稳步推广“一自三合”模式。加强扶贫贷款风险管控。
22.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助力脱贫攻坚。持续推进中国社会扶贫网应用上线推广,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
23加大扶志扶智力度。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典型示范、推进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全面推行贫困户人居“四净两规范”标准,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强化政策引领,动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减少直接的资金和物资帮助。
24.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深入开展五级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强化两级抓扶贫,保持攻坚力度和政策举措稳定。
25.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持续推进抓农村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一抓双促”工程,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用好第一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6.狠抓脱贫攻坚作风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十整治十”,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27.开展常态化督导暗访。整合镇纪委、镇作风办、镇扶贫办工作站等三家单位脱贫攻坚督导暗访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除按上级要求开展的必要督查外,所有督导暗访一律采取“两直”工作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28.做好宣传引导。同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宣传脱贫攻坚一线打动的扶贫干部、贫困户的鲜活故事、生动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展示脱贫攻坚伟大实践。
29.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履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加强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逐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额度。积极开展扶贫调研工作,围绕新时期扶贫开发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领导领题、业务部门联动等办法开展系统调研,解决突出难题。
(二)加强工作落实。谋划在前,狠抓落实,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在今年9月底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扶贫开发项目上,要高位推进,加强协调,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关注考核指标,立足当前放眼全年,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到年初分解任务,关注落实过程,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序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