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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6-7-27 10:16: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5〕27号)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治省办〔2015〕6号)和《福建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及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总结验收我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国家和省“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省“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请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特别是“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和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提炼经验和特色,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形成总结验收自查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普法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保障措施。

  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教育法律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3.重要普法活动,如宪法学习日,“法律进课堂”、“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

  4.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情况。

  5.普法典型活动形式、具体案例、成功经验及先进经验。

  6.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有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精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总结验收和整改工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总结本地区、本校的“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并针对普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举措。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与指导监督,注意与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的总结验收工作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检查。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对部分地区、省属学校抽查验收。

  (二)总结验收要结合实际,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查漏补缺,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努力推动“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策划好相关宣传活动,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要集中宣传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包括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取得的成绩与实效,培养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识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等。

  (四)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省属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中小学校请于7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许广丽、林文平,联系电话:、87091364、87846982(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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