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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灾后的反思 证券行业的不足之处

※发布时间:2016-12-22 10:11: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虽然去年股市异常波动中,机构自身没有发生大的风险,财务状况良好,但确实暴露出行业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行业的声誉受到了很大影响。这促使我们监管部门反思和改进,同时也需要行业一起反思。特别是作为行业主体的证券公司,要认真思考,行业健康发展的衡量标准是什么?中国资本市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中介机构?”

  在近期召开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培训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面对业内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首席风险官,就行业发展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据悉,这是股市异常波动后第一次大规模的行业会议。

  李超指出,近年来,行业发展取得了多方面成效。证券基金行业230家经营机构总资产合计5.9万亿元、净资产合计1.6万亿元。2015年共计盈利2675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近三年合计为各类企业近3万亿元股票和债券融资提供了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等服务。行业资产管理范围覆盖已上市股票、债券、股权、债权和部分实物资产等,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行业。在去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行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经受住了考验,经营总体稳健,自身没有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李超也表示,国内机构发展水平仍然不高,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四大方面。即行业功能定位、发展路径存在偏差,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足;勤勉尽责不够,适当性管理不足,投资者保护不力;合规风控基础不牢、水平不高,严重落后于业务发展;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行业形象不佳,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不够等。

  针对以上问题,李超认为,一方面是由于市场基础不扎实、发展太快、机制不完善、机构不勤勉等原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机构监管工作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偏差,需要加以修正。

  他进一步指出,做好监管工作要厘清监管与市场的关系。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讲,主要目标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展的事情主要让市场主体去做。

  他强调,加强监管必须依法。要以《证券法》、《基金法》及各项规章为依据,不能打擦边球、搞灰色地带,也不能搞运动式、严打式执法,要给大家一个稳定的预期。同时,监管要从严、全面。对违法违规触犯监管底线的行为,坚决采取措施。除经纪、自营和资管业务外,对投行等各类业务、各类机构实施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

  李超表示,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要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坚守证券的主业,全力维护好客户权益,坚守合规底线。

  对于近期的重点工作,李超指出,要尽快完成中介机构业务和组织架构的梳理,形成有效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不该干的业务,公司自己应主动压缩。同时,全面落实风控合规的全覆盖要求。将尽快修订完成《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确保在2016年底前将全部业务、所有子公司,尤其是投行业务纳入合规体系,不留死角。

  李超最后强调,股市异常波动以后,大家要适应新常态,尤其是监管的新常态。如果在加强监管的大环境下,今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欺诈、严重不履职、不尽责的行为,要从严处理;对一些屡教不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投行,可以考虑收回其业务牌照。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标题:股灾后的反思证券行业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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