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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报送

※发布时间:2022-1-15 20:07:41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语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公室:

  现将《2011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去年填报的《2010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的数据,并根据2011年度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统计和填写工作,于1月21日前将填好的报表以及2011年工作总结、2012年工作计划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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