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为加快推进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我局制定了《江门市卫生局创建平安医院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创建平安江门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通知》(江办发〔2012〕30号)、《江门市卫生局创建平安江门行动工作方案(2012-2022)》和《2013年江门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计划》,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为加快推进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党委、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探索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疗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和谐医患关系,从而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增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积极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大力推进实施临床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并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应用和医务人员资格的准入管理,严格对高新技术项目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预防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
2.加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加强监督巡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优质护理服务工程,狠抓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的落实,切实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的满意度。
3.加强医患沟通,组织开展医患沟通方法和技巧专题培训,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医患沟通的能力,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一是营建安全的周边。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秩序整治,改善医疗机构及周边的交通秩序;依法打击“医托”、“号贩子”和散发、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及时拆除违章建筑,违法摊点。
二是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要完善医院治安事件应急体系。做好医院突发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明确组织体系、应急内容、应急程序。要加强医院安保能力建设,在试点创建期间,试点医院须成立警务室,将警务工作前移,及时应对处理“医闹”事件。要加强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物资管理。认真落实医院技防建设管理规范,试点期间,各试点单位要逐步建立完善视频中心,各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场所要安装视频摄像头,建立网状的全方位安全体系。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探索安全生产工作新思,试点工作期间,我局将牵头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金”制度,通过缴纳金,进一步增强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励相关责任人更好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探索、建立完善医院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联系机制,形成化解医患矛盾的畅通渠道。举办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医疗纠纷处置,提高医疗机构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要探索适合我市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模式,推进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供缓冲矛盾平台。
贯彻落实“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强化自律意识,自觉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继续实行药占比的上限控制措施,抓好“一日清单制”、“价格公示制”等制度的落实。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严肃查处大处方、滥开药行为,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网上监管。
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医院创建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在医院内部和外部加强引导,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都能够认同、支持和参与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全民创安”格局。试点工作期间,开展一次“人人献策促平安”活动,广泛征求单位员工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鼓励员工积极寻找影响平安创建的不稳定因素,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6月中旬召开卫生系统创建平安医院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明确任务,并同步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把试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试点医疗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逐步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人员机构和创建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评估分析,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此阶段,需重点完成四个目标任务:一是建立健全警务室规范设置工作;二是建立完善视频系统;三是探索建立“安全金”制度;四是开展一次“人人献策促平安”活动。
全面评价总结试点创建工作经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第一批试点创建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第二批试点单位创建工作。
“平安医院”创建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平安江门,构建和谐江门、建设幸福侨乡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省、我市重要的和经济课题。各单位领导尤其是试点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试点创建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试点单位要按照《江门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于6月底书面报送我局。市卫生局采取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一批创建试点单位为: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其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为第二批创建单位。为落实试点创建工作,我局将参照省市两级的考评办法拟制本系统专项工作考评办法,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另文印发)。对考评不及格的,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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