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2号)的总体部署,现就做好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设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专职培训团队和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团队3个子项目。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培计划”、“能力提升工程”以及各地开展乡村教师培训的7500名省级培训专家团队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兼职培训团队。
设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教育教师培训、体育美育教师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师培训等6个子项目。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对7350名紧缺领域教师进行专项培训,示范引领各地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申报的学科(领域)应具备相应资质。各单位可在原有学科(领域)资质基础上新增1—2个学科,其中,部属高校和省属师范大学可新增2个学科,其他机构新增1个学科。
列入国家发改委“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二期)”的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本科高校,可申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2. 要根据“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项目和学科(领域)精心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3. 要贯彻落实“国培计划”实施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各项目参训学员需求,参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设计培训课程。其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
4. 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其中,首席专家应为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校教师,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应不少于50%。
5. 要创师培训模式,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实践性培训,强化基于现场的培训环节。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组成部分,做好教师返岗实践的指导工作。推行混合式培训,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相结合,利用教师工作坊为教师培训过程学习和训后指导提供有效服务。
6. 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13〕1号)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管理。教育部拨付专项经费,标准为350元/人/天,经费使用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4号)执行。
1. 申报单位须填写培训团队专项和紧缺领域教师培训项目申报意向书和申报书,分别于2016年3月4日和3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其中,培训团队专项中的专职培训团队和紧缺领域教师培训中的班主任教师培训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国培计划”——培训团队项目执行办公室(教育学院)。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2015年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综合得分,确定培训任务承担单位。
查询有关项目工作事宜,下载及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用户名:gpjh,密码:gpjh2015)。
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对1500名(含2015年度参训的800名)优秀教师进行为期2年的分阶段、递进式培训,为各地培养一批教育教学的引领者和培训专家。
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3000名(含2014—2015年度参训的2500名)优秀青年教师进行为期3年的分阶段、递进式培训,为各地培养一批省级教师和培训者。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项目指南(附件1),结合本省实际,设立相应项目,纳入省级培训规划,安排项目经费,支持参训学员。部省份可从“国培计划”——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中安排经费。
2.各省要参照评审标准,遴选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集中培训资质、远程培训资质的院校(机构)或教育部直属单位进行省级立项后申报。要将教师网络社区和教师工作坊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作为承担项目的重要条件。每类项目推荐1-2所院校(机构),每家院校(机构)申报人数不超过50人。鼓励部省份推荐省外院校(机构)。
3. 2014—2015年已实施项目不再重新推荐,但须组织任务承担院校(机构)修改完善培训方案,做好与上年度方案的衔接。
1. 各省统一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跨年度递进式培训立项书和院校(机构)跨年度递进式培训申报书(含2014—2015年度立项单位修改后的方案)纸质版(一式2份)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价省级立项方案、培训院校(机构)实施方案以及“国培计划”实施绩效,择优立项。教育部对立项院校(机构)给予经费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其中1000元用于支持网络,经费使用参照财教〔2015〕52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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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与校本整合培训的方式,在全国遴选的40个区县(含上年度实施成效较好的32个项目区县,见附件2),对600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为期一年、不少于120学时的混合式培训(其中:线学时,线学时),推进示范性教师网络社区建设,建立网络支持下的校本良性运行机制,推动教师培训常态化。
(1)各省要高度重视,根据项目指南(附件1)做好项目规划,将项目纳入省级教师培训和“能力提升工程”统一实施。要安排省级经费,支持实施项目区县的工作。
(2)各省要组织专家参照评审标准,公开、、差额遴选教师培训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区县报送至项目办。每省推荐1个新增区县,已入选“国培计划”——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的区县不再推荐。要重点审核申报区县的培训者队伍、培训模式创新、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和经费支持力度等。对于继续实施项目的区县,要做好对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填写省级立项书。
(3)申报区县(包括继续实施项目的区县)须将本项目列入县级教师培训规划,足额安排线下经费。根据项目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2016〕1号)(以下简称《培训指南》),研制项目实施方案,遴选参训积极性高且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作为项目校(原则上项目校全体专任教师参训),填写项目申报书。每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训人数1500人,原则上幼儿园教师不少于20%。
(1)申报单位应具备“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资质。根据项目指南(附件1)和《培训指南》,填写项目申报书。继续实施项目的区县的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须新提交2016年度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须具备满足2万人以上教师远程培训需要的网络平台。平台网络社区功能完善,建立“个人空间—工作坊—学校社区—区域社区”一体化网络体系,能够有效支持网络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平台软硬件条件完备,多网连通性好,系统运行稳定。
(3)培训实施方案要根据培训目标任务和参训学员需求,优选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推行混合式培训,做好常规与主题。继续实施项目的区县的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须对2016年培训方案进行全新设计,做好与上年度方案的衔接,切实实现分阶段、递进式培训。
(4)要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熟悉中小学实际的高校专家,建立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设首席专家1名,并分学科(领域)组建专家团队。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5)须预设丰富适用的课程资源,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能够支持小学和初中全部学科和幼儿园教师有效选学,满足长期所需。必修课程应围绕主题,聚焦共性需求,解决重难点问题。部分必修课程应参照MOOCs方式建设,本类资源原则上不少于线上学时的四分之一。选修课程应聚焦课堂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焦点问题,有效整合典型案例,每学科(领域)选修资源原则上不少于线倍。
1. 各省将省级立项书和区县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2.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完成网络平台和课程资源整合。同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
3.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对各省立项书、区县申报书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区县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
4. 教育部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给予经费资助,标准为3元/人/学时,包括区县培训者集中培训和参训学员线上经费。校园长培训经费、校级培训者培训经费和参训学员线下经费由各地承担,应由省本级、区县级、项目校合理分担,按不少于3元/人/学时标准安排。经费使用参照财教〔2015〕52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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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100个教师工作坊(含40个上年度实施成效较好的教师工作坊,见附件3)的300名主持人进行集中培训,依托教师工作坊对30000名区县教师和教研员进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推动教师工作坊主持人从优秀迈向卓越,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打造信息技术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师的常态化。
1. 同时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集中培训资质和远程培训资质的院校(机构)可单独申报。仅具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集中培训资质的院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与具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资质的院校(机构)协同申报,整合利用优质网络平台。各院校(机构)申报的学科应具备相应资质(不分学段)。
2. 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附件1)和《培训指南》要求,填写院校(机构)申报书,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继续实施项目的教师工作坊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须新提交2016年度项目申报书。
3. 申报单位提供的网络平台须具备满足2万名以上教师远程培训需要,平台网络社区功能完善,建立“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社区”一体化网络体系,能够有效支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软硬件条件完备、功能完善,多网连通性好,系统运行稳定。
4. 培训实施方案要围绕集中面授和工作坊网络两个阶段的不同要求,科学设定培训主题,优选课程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推行混合式培训。继续实施项目的教师工作坊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须对2016年培训方案进行全新设计,做好与上年度方案的衔接,切实实现分阶段、递进式培训。
5. 申报单位要遴选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专家、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专职培训者),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优先遴选具有远程培训经验或教师工作坊管理和指导经验的专家,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专职培训者)原则上不少于50%。
6. 申报单位须预设丰富适用的课程资源,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能够支持所申报学科(领域)教师的有效选学,满足长期所需。必修课程应围绕主题,聚焦共性需求,解决重难点问题。部分必修课程应参照MOOCs方式建设,本类资源原则上不少于线上学时的四分之一。选修课程应聚焦课堂教学前沿问题、核心问题和焦点问题,有效整合典型案例,每学科(领域)选修资源原则上不少于线倍。
1. 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完成网络平台和课程资源评审准备工作。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海培项目办邮箱。
2. 我司将委托项目办组织专家对院校(机构)申报书、网络平台和课程资源进行评审,并结合“国培计划”实施绩效,综合确定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
3. 教育部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给予经费资助,用于支持教师工作坊主持人的集中培训(标准为350元/人/天)和教师工作坊线元/人/学时),经费使用参照财教〔2015〕524号执行。
查询有关项目工作事宜及下载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项目管理系统(guopei.ncet.edu.cn)。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张哲,玲,夏澜;电线;传线。电子邮箱:;地址:市海淀区学院南12号京师科技大厦A座1422,邮编:100082。
“国培计划”——培训团队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赵苏杭,余新;电线;传真;邮箱:;地址:市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邮编:100120。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杨金勇,周静娴;电线;传真;邮箱:;地址: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91信箱,邮编:100031。
“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黄道鸣、张燕玲;电线;传真;邮箱:;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邮编:510631。
2.“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与校本整合培训2016年度继续支持的上年度项目区县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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