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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潼阳镇夏季秸秆禁烧方案重磅出笼

※发布时间:2017-11-19 23:46: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切实做好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近日,沭阳县潼阳镇党委研究出台了《潼阳镇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夺取禁烧全面胜利提供强力保障。

  一是订立目标任务。该镇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原则,积极推行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树叶等全面禁烧,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总体目标,达到全面禁烧、全天候禁烧、全量还田、全域禁抛要求,确保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和省市县督查、巡查零火点,力争实现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率达100%。

  二是制订工作步骤。该镇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实际,将秸秆禁烧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宣传阶段、全面禁烧与综合利用阶段、考核总结阶段。5月25日5月30日,为该镇秸秆禁烧准备阶段,在此时间范围内,该镇积极鼓励农户购买还田机械,对新购置秸秆还田机械的农户,镇给予每台补助400元。5月31日6月5日为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在此时间段内,该镇重抓秸秆禁烧组织网络建设。镇成立了以党委张岩为组长、党委副、镇长张敏为常务副组长、周晔及其他三套班为副组长、农技中心、、中小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为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查、全盘谋划、全权指挥,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各村居相应成立了以支部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包地块管理和挂图作战等工作措施,按组别、按地块分配镇村组干部禁烧和包保责任区,建立以村干部为主、、村民代表、低保户参与的巡查小组,全天候巡查、全覆盖督查。利用、、、宣传车等载体或工具,大力开展禁烧宣传活动,营造“焚烧秸秆害人害己、综合利用”强烈氛围。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关全体职工与本单位签订禁烧书,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农户与村居签订承诺书,机关单位负责人向镇领导递交禁烧责任状,形成多头管理链条。建立专用草场与秸秆集中堆放点,有序堆放田间秸秆。6月6日7月20日为全面禁烧阶段。在此时间范围内,镇抽调、环卫中心、农技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昼夜巡查,24小时不间断。力争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翻耕灭茬、及时清运秸秆、及时播种,做到收割一块、还田一块、播种一块。开展秸秆“清零、清田”活动,严禁农户在田间、地头、边、沟畔等处乱堆、乱放、乱抛秸秆,对重点地块到位、重点人头到位。7月21日7月31日为考核总结阶段。在此时间段内,镇组织人员对各村居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和兑现惩,确保工作循序渐进和有效进行。

  三是落实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村居支部和单位负责人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第一责任人。推行金制度,镇三套班及主包村人员每人缴纳秸秆金2000元,副包村干部每人缴纳1500元,其他人员每人缴纳1000元,各村居支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每人分别缴纳金2000元、1000元、1000元、1000元,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第一起焚烧秸秆人员。具体处罚办法如下:凡是被国家和省卫星监测到存在着火点或被省巡查组巡查到着火点的,罚款2万元,被省巡查组通报着火点面积达300平方米的罚款2万元,着火点面积在3001000平方米之间的罚款3万元,10002000平方米的罚款4万元,2000米以上的罚款5万元。被县督查组发现查实着火点面积达100平方米的罚款2000元,大于100平方米按照每增加100平方米加大罚款2000元标准执行,被告知而没有及时处理现场、消除痕迹的,增加罚款2000元,对秸秆抛入沟渠的每处罚款2000元,被告知而没有及时打捞清理的,增加罚款2000元。被镇巡查组督查到着火点及秸秆乱抛问题的,参照县督查处罚标准的一半执行。上述罚款清单,按照所在村居集体承担30%、支部承担20%、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各承担10%、包村干部、包组(包地块)人员各承担10%标准执行。焚烧垃圾、杂草、树叶等,每一起罚款所在村居支部200元,罚款责任区保洁员20元,未经镇领导批准,发现工作组不在岗的,每次罚款20元,对收割机管理不到位、导致收割茬口高于10公分的或未带粉碎机下田作业的,罚村居(每台机械)200元、包地块人员20元。如果机关单位职工直系亲属焚烧秸秆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1000元,并向镇党委作书面检讨。如果发现2起及2起以上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0元,并给予党政纪处分。对焚烧面积较大、给镇禁烧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秸秆禁烧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理,对违纪违法职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罚款、降职或组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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