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黄山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03 11:19:52 信息来源: 市农委 浏览次数:318
各区县农委,休宁县、祁门县畜牧兽医局,黄山区、休宁县茶业局,祁门县祁红产业发展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建设,结合全市农业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2018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开局之年,是农村 40 周年。全市农业工作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贯彻落实全面依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农业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1.推进我市农业立法。按照《黄山市人民2018年度立法计划》(黄政办〔2018〕4号)要求,如期完成《黄山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黄山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是2018年我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黄山市人民规章制定和起草地方性法规程序》明确的立法程序有序推进立法进程。“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确保《条例》立得住、管得了、有效果。
2.做好涉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根据农业部门职责,准确把握上位法要求,注重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突出“放管服”、排除竞争、信用建设、等政策导向,认真做好相关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维制统一。
3.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和机关公务员集中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年度集体不少于2 次,机关工作人员集中不少于 1 次。不定期组织开展农业、农业论坛、农业研讨、以案释法等活动,推进农业系统用法制。
4.推进法律“进企业、进乡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法人代表、家庭农场主和职业农民培训为载体,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守法意识。利用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和服务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推进法律进乡村,提高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5.开展守法经营主体创建活动。配治村创建活动的开展,重点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加工、品牌创建、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开展守法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活动,推进依农,实现质量兴农。
6.强化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把培训农业系统执法人员作为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培训,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7.创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和执法规范、成效显著等要求,探索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组织有条件的单位积极争创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为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打造示范样板。
8.推进农业执法行为规范化。日常执法与集中执法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处罚与服务结合,努力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修订发布农作子、农药、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健全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9.强化执法人员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和考核工作。
10.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农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错必究。加强个案监督,严肃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行为。推进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掌握农业执法案件办理动态,加强适时监督。实行农业行政执法评估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11.完善性审查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市关于规范性审查的相关,健全完善农业部门重大决策事项性审查制度,规范执行性审查流程,重大疑难事项实行法律顾问联合会审制度,开展性审查案例研讨、评讲活动,不断提升农业系统性审查能力和水平。落实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12.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权责清单,按照《黄山市农业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未经法制审核的不得作出决定。
13.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地、各部门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采购、经菅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农业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1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照行政清单,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扩大随机抽检对象名录库,充实执法检査人员名录库,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科学合理地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及时向本级商事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年度抽检计划,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15.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黄山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根据权责清单目录严格按照公示内容要求,规范做好农业行政许可和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16.加政复议应诉工作。针对农业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趋势,依托法律顾问和律师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完善复杂疑难案件集体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畅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流程,做到行政复议申请及时办理。加政应诉能力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衔接工作。
17.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为抓手,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龙头企业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涉农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通过实施第三方评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机制,大力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把农业建设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摆上重要,加强工作推动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9.强化工作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农业建设推进情况,认真总结农业综合执法的好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措施,加强典型经验推广。
20.加大考核力度。把农业建设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关于对年度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采取目常工作交流和督查调研相结合,年度工作报告和材料佐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农业工作考核,确保年度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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