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的通知》(宁食药监〔
由固原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固食药委办〔2017〕21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把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分自查、检查、督查三个阶段,采取“十个严查”措施,为专项检查奠基础。9月4日下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会。会上,就进一步强化“明厨亮灶”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推进工作做了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县(分)局要创造条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确保10月底完成“明厨亮灶”目标任务;重点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等进行全面整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切实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秋季学期开学之初,就把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作为监管的重点,开展了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教育培训,使大家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地、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期间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920人次。并利用“固原阳光消费”微信和市局网站平台上进行了宣传,固原日对专项检查进行了3次报道。隆德县举办座谈会12次,现场知识3次,发放《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实用性宣传读本340本。
9月15日、28日,固原市食药委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宋新宇对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检查组先后到原州区跨世纪培德幼儿园、原州区二幼、金海园幼儿园、固原二中、固原回中、童辉幼儿园、东海幼儿园、新星艺术幼儿园、景园人杰艺术幼儿园等单位,实地查看学校食堂管理、“明厨亮灶”、餐饮业油烟煤烟治理等工作,并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监管人员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放心。与市教育局联合对黄铎堡马庄小学、黄铎堡学校、三营中学、头营中学、六中、五原中学、市幼、一中、实验小学、二中等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存在安全隐患39项。联合市检察院(行政监督、未成年儿童)、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对各县(区)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抽查检查(已经安排,还未开展检查)。市食安所对25家学校食堂供应的蔬菜、面粉、调料、饮用水和餐饮具等种类185项(次)进行了快速检验,其中有9项(次)不合格,快检合格率95.1%。泾源县抽样送检1所学校的鸡肉和煎炸过程用油各1个批次。
专项检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520人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814家次,小饭桌27家次。检查校园周边小食杂店和小餐饮店423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2家,监督意见书109份。查处校园周边小食杂店、餐饮店过期食品数量23公斤,下发处罚2家。此项活动仍在进行中。
此次专项检查以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为目标,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为出发点,以“明厨亮灶”为抓手,以提升监管工作效能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培训,强化检查,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学校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此次专项检查时间安排比较紧张,有些工作还在进行中,工作总结不全面。二是安全隐患排查(自查)不彻底。三是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执法不严格,处罚不到位。四是索证索票不及时,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善,食品留样数量不足,冰柜内生熟食品混放,“三防”设施不全等。五是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少数从业人员手样表面洁净度快检不合格;生活用品随意存放。六是有些农村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设备状况已经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存在未设置粗加工场所,无上下水,通风排气不畅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充分运用宣传和社会的力量,促进学校自律,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做好进货验收关,杜绝非准入食品进校园,杜绝安全隐患。二是严把生产操作关,严格按照有关进行规范操作,不售霉变食物,避免中毒事件发生。三是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加大对具体操作人员的现场监督和教育的力度,防止各项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把制度落到实处。四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硬件建设,对餐厅进行、改建,添置部分硬件设备和用具,达到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蒸汽及油烟排放良好,消除生产中的各种安全隐患,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让师生吃得满意、吃得健康、吃得安全。
主办:固原市人民 承办:固原市人民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