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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8-5-15 18:31:3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以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及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习总、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批示,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和努力抓好农机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在全市各级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全市全年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市全年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年初,我们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7年山西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农机监字〔2017〕2号)和《吕梁市人民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吕政发〔2017〕1号),在认线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础上,对如何做好2017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谋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2017年吕梁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明确了2017年全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并于4月18日召开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2017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与各县(市、区)农机局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面对2017年召开党的十九大的艰巨任务,一年来,我们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市煤炭、道交通等行业领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和2014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发生的案件教训,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监督检查、召开事故和廉政警示教育会、播放事故和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市各级农机部门领导和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农机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忧患意识、意识、廉政意识,确保全市各级农机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时刻保持头脑、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依法规范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安全生产红线,克服盲目乐观、麻痺侥幸思想,按照楼阳生省长提出的“四铁”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全市共召开事故和廉政警示教育会议29次。其中:市局召开事故和廉政警示教育会议6次。

  针对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不足,2017年,我们一是根据本单位实际,重新调整了局安委会组员;二是按照《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通知》(晋农机监字〔2017〕8号)和《吕梁市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安办发〔2017〕6号)和要求,5月初,我们印发了《吕梁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开展了“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并结合“三基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部门职责划分的有关文件及“三必须”要求,认真查找我局职能缺失、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厘清和细化了监理所及所长、副所长、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了监理所各岗位工作标准,绘制了监理所及各岗位工作流程图,完善了4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整了农机安全生产清单、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汇总了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编制了《基础工作目录》《应知应会手册》《管理手册》,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达到了标准。三是在年初的工作会上,我们与各县(市、区)局长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县局与各乡镇、监理站与养机户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理站与新增农机户、新考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对接、无一遗漏。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局长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亲力亲为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我局共召开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局务、支部、科及全体人员会议16次,局长亲自深入基层检查6次。五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装备、管理、推广、生产等科室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专项作业补贴及农机服务组织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100%依法全部纳入安全监管。六是强化对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的监督检查,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不定期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限期整改;年终,按照年初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细化评分标准,严格考核打分,一条龙排队,严格表彰励。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按照《吕梁市人民关于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吕政发〔2016〕39号)文件,结合全省农机行政审批实际,2月初,我局研究决定,将农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并于2月8日下发了《吕梁市农机局关于做好农机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吕农机监字〔2017〕1号),对全市依法依规认真做好农机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4月18日,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们对农机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并对具体业务审批工作进行了培训。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4月底前,相继完成了各业务岗位人员的配备、专用印章的刻制、相关制度的建立、行政审批相关业务的再培训等工作,并于5月1日起,全部正式行使行政审批权。为了确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全市农机行政审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平稳运行。5月份以来,我们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先后20次深入基层进行实地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截至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现一起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全市农机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良好、规范有序。

  2017年,我们继续把机车注册登记、年度检验、驾驶员新训新考三项工作任务作为农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多举措努力完成三项目标任务。2月下旬,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4月初,印发了《2017年吕梁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4月中旬,召开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免费牌证管理政策,动员养机户及其驾驶人积极主动办理机车注册登记手续、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申领驾驶证。二是要采取送达“注册登记告知书”、“年检告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督促养机户办理机车注册登记、年检和考证手续。三是要积极争取以名义出台机车年检文件,加大机车年检力度,大力提高机车参检率。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与农机管理(装备)、推广、生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00%注册登记入户、100%配备正式驾驶员,享受专项作业补贴、项目扶持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100%依法纳入安全监管。对未注册登记入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得办理补贴手续、享受补贴政策;对无牌无证、未参加年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不得参加项目作业、不得享受扶持政策。五是要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活动中,重点突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参加年检及其驾驶人领证情况的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机车未注册登记、未参加年检、驾驶人未申领驾驶证的,实行“零”,一律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破旧不堪,已不能使用,达到报废条件或已灭失的,责令办理相关手续,收回牌证,予以注销。六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现场办公、送检送考下乡等多种形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促三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按照市局的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完成三项目标任务。通过全市上下一年来的努力,2017年,全市共新注册登记入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580台;共新训新考驾驶员415人,新注册登记入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配备了正式驾驶员;共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各类机车2937台。分别完成省局下达指标任务的96.7%、100%、18%。

  按照国务院、省、市、省农机局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我们于2016年12月初—2017年

  3月底、2017年3月1日—11月31日、4月初—7月底、4月中旬—9月底、6月份、6月10日—7月10日、7月中旬—10月底,分别组织全市开展了为期近4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9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及大检查活动、近4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领域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5个半月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1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1个月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3个半月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7次活动。并且对每一次活动,我们一是做到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及时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市县两级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地头、作业场所,深入农机合作社、养机户家中,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三是突出对无牌无证行驶作业、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无证驾驶人员、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在册变型拖拉机脱离年检、手扶和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违法接送学生等重点机具、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行为的检查整治;四是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零”, 全部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责任,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落实;五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度,每一次检查都清晰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存在隐患、处理意见、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检查人等内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六是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对每一次检查,市县两级安全检查人员全部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一式三份(或两份),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和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各留一份,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通过组织开展7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效防范了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全市全年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

  2017年,全市共成立检查组、督查组21个,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559车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80人次,共检查各类农机生产经营单位1921户,检查各类机车3921台,排查治理各类农机安全隐患1173起,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为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2017年,我们先后印发和下发了有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文件共11个。要求各县(市、区)农机部门一要以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村群众为宣传重点,在元旦、春节、“”、春耕生产、“三夏”、“三秋”、国庆、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机车年度检验、驾驶员培训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采取出动宣传车、上街咨询展示、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知识。二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组织的作用,开展送安全知识进乡村、进地头、进农户活动。三要结合驾驶员新训、复训、购机补贴、新机具推广展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四要积极向山西农机化信息网、电视、报刊等新闻及省、市农机局提供及时有效的安全管理信息,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村群众的法纪观念、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预防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2017年,全市共在滚动宣传2100余次,160余次,编发信息110余期,、农业部及省市局网站宣传报道100余次,出动宣传车80余车次,上街咨询展示28次,出动咨询人员170余人次,进村入户宣传1921户,放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安全操作规程等各种宣传资料510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微信2600余条,订阅《当代农机》150份,举办各种培训会议40余次,培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2300余人次。其中:我局在春耕生产、“三夏”、党的十九大期间,在吕梁电视一、二台滚动宣传45天,共1800次,《吕梁日报》头版报道1次,编发信息11期,农业部、省、市局网站宣传报道51次,上街咨询展示2次,出动咨询人员12人次,进村入户宣传89户,发放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安全操作规程72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微信500余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省市安委会《关于编制落实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要求,我们于3月份编制印发了《吕梁市农机局2017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频次和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5月份,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从5月15日起至12月底,我们组织2个督查组,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反“三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及“三夏”、“三秋”、国庆、十九大等重要农时季节和时间节点,深入各县(市、区)对市局2017年安排部署的20余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几个月来,我们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0车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8人次,共督查县级农机部门20个次,发现部门存在的问题60余条;共抽查检查各类农机生产经营单位89个,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100起。对检查中发现的部门存在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下达了整改书,限期整改;对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均严格按照,现场提出了处理意见,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落实了整改责任,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一是机车参检率低。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市在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共20398台,2017年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只有2937台,仅占到在册数的14.4%,占到年检目标任务的18%。尽管各县(市、区)农机部门采取短信、电话和电视通知、送达年检告知书、宣传教育、上门服务、隐患排查整治等措施努力提检率,但是,由于养机户法纪观念淡薄,而且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生产作业时间短,年生产作业时间只有一个月左右,其余时间均在家闲置,作业范围又小,基本上在本村或临村作业,难于管理,而农机部门又没有有效的监管手段,所以,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数量依然很大,检验率仍然上不去。

  二是公车后,因市、县执法车辆集中管理使用平台尚未建设就绪,市、县两级农机部门普遍存在缺乏执法车辆的问题。严重影响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急需各级给予考虑和解决。

  三是从2016年实行农机牌证免费管理以后,县级农机部门普遍存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尽管《财政部国家发展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文件,免征农机部门收取的监理费后,各级农机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要求由各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但是,截至目前为止,大部分县(市、区)至今仍没有落实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急需当地及财政部门给予解决。

  四是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及农村群众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五是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反三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各类农机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