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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2019-7-4 9:48:3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二)各地区、各行业推荐数量(见附件1),是根据《评选办法》的年度获项目总数,为避免过度竞争,本着适当淘汰原则,结合各地区、各行业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规模、总体质量水平等情况提出的。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优中选圣艾斯特莱雅优、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其中推荐5项(含5项)以上的地区至少要推荐1项市政园林或住宅工程。

  (三)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推荐,并填写鲁班工程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推荐单位应对每个推荐工程量化评价,填写鲁班推荐工程综合评价表(附件4),并将推荐的同类工程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

  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三部分。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详见附件5。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进行网上传输,网上传输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6)、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书面及影像资料数量要求为申报单位承诺书一份(应有单位公章和代表人签字)、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各一份、影像资料一份(U盘,注明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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