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助人自助”旨,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回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当前,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逐渐演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积极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建设的迫切任务,而发展社会工作,运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提升社会建设水平应该成为题中之义。
2020年10月-12月,为全面掌握市社会工作机构运行情况、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发现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评估市社会工作发展状况和质量,市民政局联合县区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市34家社工机构、部分街道(社区),会同省市和谐使者、高校教师、社工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展开座谈,详细了解市社会工作发展现状。
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市社会工作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一)出台政策、顶层设计,社会工作发展制度框架不断完善。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建立健全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先后多次出台政策文件,全力推进社会工作发展。
2014-2020年间,先后出台了《“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滨政发〔2014〕19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滨办发〔2015〕35号)、《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滨组通〔2016〕5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组通〔2016〕57号)、《关于转发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滨财购〔2016〕1号)、《关于动员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滨民函〔2016〕22号)、《关于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民〔2020〕24 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完成了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设计。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社会工作进入全面发展的快车道。
(二)重视培养、加强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一是高标准选拔和培育和谐使者。2015年起开展十佳和谐使者选拔,聘请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卫生、残障康复、教育等工作范围内选拔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品德过硬的社会工作者。
截止2020年底,省、市和谐使者共49位,合并设立社区社会工作室34个,累计开展个案咨询、心理疏导、项目督导等专业社工服务百余次,有力提升了社区为民服务水平。
同时,高标准与高质量的选拔、入选者可观的津贴待遇,大大提升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社工人才激励及组织保障制度更加完善。
二是广泛组织动员报考社工职业考试。每年以市名义组织召开市委组织部、民政等市直社工领域涉及部门、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参加的社会工作者考试动员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动员社会工作领域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动员社会特别是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踊跃报考。鼓励各单位为报考人员提供考试教材,减免报名费、交通费等。
三是精心组织专业培训。自2013年起,每年组织社会工作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班,邀请民政部培训中心、山师大、济南大学、学院具有丰富社会工作培训经验的老师,免费为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知识、社会工作服务的方法和技能培训,累计培训40万人次。截止2020年底,市共有持证社工943人,居全省前八位。
(三)开发岗位、降低门槛,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不断拓宽。一是健全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机制。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以基层为重点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使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
2020年,以市民政局为试点,推动民政事业单位设立社会工作岗位,目前,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设岗比例为71.79%,超出全省平均设岗率12个百分点。同时,所有县市区全部推行社区工作者统一招录机制,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落地。
二是鼓励成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提供服务场地等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4家,仅2020年,全市新增机构8家,搭建起了较为广阔的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三是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实训。在民政、工会、、社工机构等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实训20家,为省内各高校社会工作学生开展实务活动提供机会。
(四)多方筹措、公益创投,购买服务力度不断加大。民政牵头,整合团委、扶贫办、残联、慈善等各部门资金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引导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公平竞争。2015-2020年,本地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均总量400万元,项目数量139个。
外地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年均资金总量100万元、项目数量20个。市博兴县自2009年起,每年列入22万元的财政预算,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介入慈善救助、社区建设等各类领域。
2020年,市邹平市民政局划拨慈善资金90万元,确定公益创投项目11个,已累计开展资源链接、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百余次,有效满足了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五)专业服务、项目优化,社会工作服务有效开展。近年来,各社工机构积极开展了“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工程”、单亲家庭帮扶、法律援助、心理、青少年小组、个案等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报送的“爱心管家”服务项目入选省级社会工作脱贫攻坚服务项目。
谷海燕、薄纯民等社工机构负责人入选中国百名社工人物,彰显了全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活力与实力。同时,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全市基本实现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信息联通、组织联建、服务联办新格局。
博兴县博昌街道乐安社区入选“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博兴县获评“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
(六)潜移默化、深入,社会工作宣传氛围日益浓厚。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解读社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任务,联合日报等对省市和谐使者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全市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先进事迹,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成立市公益慈善和社会工作联合会,依托“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市、县联动发放社工知识宣传材料、展示社会工作发展、评选优秀社工机构,提升了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一)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职业认同感较低与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紧缺的矛盾。社会对社会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缺乏基本的了解和判断,习惯把社会工作等同于志愿服务,常常将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混为一谈,对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职业化认识不深。
而且,当地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000元,社会地位不高、上升渠道有限,导致从业人员对社会工作的职业认同感低、人员流失严重。另一方面,购买服务亟需专业技术能力过硬的专职社工将政策落地,发挥社会工作在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近几年,对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兴趣明显提高,社工机构注册率明显上升。但现有的34家社工机构,30%左右自身资源链接能力较强,能够承接多元化购买服务项目且项目衔接性良好。
60%左右只能承接零散服务项目勉强维持自身机构运转。剩余10%左右较长时间内承接不到任何项目。
开展活动的部分社工机构承接的项目多为贫困人口筛查、政策宣传等非连续性项目,服务的提供过于形式化,缺乏对服务对象需求的精准评估和长期,缺乏系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介入,机构的专业本领得不到强化。
总体来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还存在规模较小、服务能力不足、规范管理不够等问题,与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三)社会工作的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虽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由于社会工作发展起步较晚,还缺乏一系列包括实务标准、从业规范、伦理约束、继续教育培训、薪酬保障等在内的配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社会工作的发展。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有待提升。依据有关统计口径,市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500余人,其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共943人,分布在民政、卫生、教育、人社、等机关单位,工青妇残联等群众组织以及社工机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
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约600人。持续接受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者1000余人。与省内先进地市对比,持证社工较少,人才缺口较大,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社会工作的价值金字旁的女孩名字伦理和专业方法决定了它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方面具有先天优势。
新时代推动社会工作向前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的核心,努力构建社会工作发展新格局。
(一)完善政策机制,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社会工作实务地方标准,推动各社会工作机构规范实施社工项目,并出台继续教育、薪酬保障等在内的配套制度,落实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待遇。
建立市社会工作发展协调小组,民政部门作为主管单位,承担起培育社会工作机构、培养社工人才的主导责任。
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落实社工专业人才的相关待遇。、教育、、司法、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应急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做好各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打造本地社会工作品牌项目。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
加快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民政部门牵头,汇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扶贫办等各部门购买服务资金,开展社会工作机构演及招投标活动,支持社会工作专业项目运行。
一是每年组织实施“个十百千”培训计划,确定一家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培育十家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百场社工专业培训,培养1000名社会工作实用人才。
二是逐步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继续推动民政事业单位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同时动员其他与社会工作服务密切相关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三是完善保障激励方式。鼓励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取得证书且符合相关条件者按发放职业津贴。
通过提供办公场地、服务场所等方式,鼓励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企业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实务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谐使者领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
一是与志愿服务融合,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人员支持。建立完善社工机构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机制。
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招募使用志愿者,通过专业社工这一“关键少数”的筹谋,把准项目策划、沟通运作,带动志愿者参与活动的具体实施。
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招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等工作,提升志愿服务专业性和创新性。
二是与公益慈善融合,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利用慈善资金支持社会工作项目开展,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慈善募捐、救助中的支持者、者、服务提供者角色,协助困难群众自助,既符合慈善公益目的,又利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与社会治理融合,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广阔舞台。社会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实践,不断引导社会工作者下沉社区,以民生保障为切入点,围绕为民服务难题,发挥自身在调解矛盾、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编织更大、更密、更有温度的兜底保障网。
引导社会工作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用实际行动、现实提升社会工作地位,打响社会工作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