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日喀则市召开汇报会,向国家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十一督导检查组一行汇报有关工作。
国家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十一督导检查组组长匡少涛,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赵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日喀则市共设立市级河长23个,县级河长381个,乡级河长1145个,通过实行45个市级领导包县原则,负责全市30条主要河湖,实现了一河一长,进一步掌握了全市河湖现状、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匡少涛强调,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相关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四个到位”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督察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据悉,下一步,日喀则市将通过召开审查修改会和专题培训会,对县、乡河长制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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