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当前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近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对在院学习的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的73名,省级纪委派驻机构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的162名,中央企业纠正“四风”工作实务班的91名,共326名发放了《纠正“四风”情况的调卷》。其中,厅局级干部89人,占27.3%;县处级干部139人,占42.6%;科级干部98人,占30.1%。通过问卷调查、与部分座谈,“描画”出一线干部眼中的正风肃纪“战斗图景”。
中央八项出台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纠正“四风”工作成效显著,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调查结果显示,38.8%的认为本地区落实中央八项、纠正“四风”工作“成效显著”,61.2%的认为“较有成效”,没有认为“没有成效”或“成效差”。其中,省级纪委认为本地区“成效显著”的为45.5%,省级派驻为42.1%,市级纪委为40.2%,中央企业为32.9%。
关于所在地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省级、省级派驻、市级、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所在部门党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抓作风建设“非常好”以及“较好”的分别占90.2%、88.3%、82.1%、82.2%。结果显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纠正“四风”工作成效之间成正比。主体责任落实得好,纠正“四风”工作成效则显著;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好,纠正“四风”工作成效则较弱。
在四个调研群体中,中央企业的纪检干部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纠正“四风”工作认可度较低。部分认为,一些中央企业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主体责任难以在企业内部一以贯之、层层传导,以及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是导致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
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四风”问题好转的主要原因是“慑于压力不敢做”和“纪检监察执纪力度增强”。73.1%的认为所在地区“四风”问题好转的主要原因是“慑于压力不敢做”,56.5%的认为是“纪检监察的执纪力度增强”,其次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制度建设的成效、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仅有19.7%的认为“干部职工自觉性已经形成”。这说明,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仍停留在“不敢”阶段,干部的自觉性尚未形成。调研中发现,有的干部对以前的“风光岁月”津津乐道;有的觉得天高远,中央的九级风浪,打到他那也只是毛毛细雨;有的骑墙观风、窥测方向。更有甚者,一些干部胆大妄为、顶风违纪。
而在显著成效之外,一些地区和部门“四风”问题也存在反弹苗头,防止反弹任务艰巨。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多数地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四风”问题“没有出现任何反弹”。但有40.9%的表示,所在地区和部门“出现反弹苗头”,7.2%的表示“出现一定反弹”,0.4%的表示“反弹现象严重”。表示,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下基层组织“四风”问题反弹苗头相对突出。
统计结果显示,在关于“所在地区,哪些‘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调研中,公车私用和吃喝依然是当前反映最多的问题,分别有22.1%和17.7%的认为当地存在这两类问题。其余依次是违规发放福利津贴(10.6%)、违规收送礼品(7.9%)、大办婚丧嫁娶(5.9%)、国内旅游(3.1%)、出国境旅游(2.3%)、违规建楼堂馆所(1.5%)。
同时反映,在中央三令五申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地方“四风”隐身变形,“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仍然存在:
吃喝“逃避检查”。有的将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下属企业,“公务灶”财务账目混乱;有的转移到农家乐、高档住宅小区,“家庭式会所”悄然出现;有的将大额账单化整为零,拆分,或以办公设备、汽油顶替,或以修车费、会议费等名目列支接待费;有的“不吃吃老板”,在酒店秘密挂账,等候合适时机集中处理,或由企业老板买单;有的地方接待处成了“污水渠”,账目造假,管理混乱。
公车使用“改头换面”。有的公车挂上了私家牌照,或使用假牌套牌;有的领导有多辆专车,办公事乘小牌号车,干私事乘普通牌号车;有的违规向企业、社会长期借用、租用车辆,既拿车贴,又坐公车;有的将私家车的加油费、过费、维修费、审验费等,都挂在单位公车账上,“开私家车、烧公家油”;一些单位常年包车费用远远高于“养车”,造成新的浪费。
出游“声东击西”。个别单位以学习、培训、招商、爱国主义教育等名义外出考察,期间到景点观光或擅自改道;有的送礼人借助旅游公司,安排干部及其亲属出游。
收受礼金“瞒天过海”。个别地方送礼由地上转入地下,送礼地点从单位、家属院转移到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偏僻旮旯;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网购礼品等成为送礼的“神兵利器”;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检查评比中收受红包礼金现象仍较突出;一些地方“借鸡生蛋”,搞利益交易,如利用存放大额集体资金的便利,要求银行安排子女或亲属就业。
发放福利“巧立名目”。个别单位借招商引资、纪念教育、重大节庆活动、拆迁、考核评比之名,发放福利;以“加班补助”方式,节假日突击普发补贴,所有干部职工一律享有,甚至以高于工作日3倍的标准发放;有的甚至以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等方式先将钱款打入企业,由企业出面开支为单位谋福利。
办公用房“暗度陈仓”。个别领导办公室挂上“文明办”、“会议室”等门牌,虚增用房面积;有的把领导办公室隔出一间作为会客室或储藏室,实际面积没有改变;有的在房间内多放桌椅,伪装成多人一起办公。
婚丧嫁娶“化整为零”。有的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化整为零,分批分地办;有的只收礼不宴请,或待风平浪静将宴席补上;更有甚者借用父母、姐妹、兄弟、子女等亲属名义操办,实为自己借机。
检查考核“移花接木”。一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检查考核过多,一些考核内容不切实际,甚至各部门考核内容存在“冲突打架”。被考核单位往往对照考核标准,人为考核内容;有些地方仅一票否决的项目就达十项左右;考核中存在考核项目寻租、、搭车、重复等现象。
种种“四风”的“隐身衣”、“新变种”提醒我们,纠正“四风”没有完成时,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态度继续和深化下去。
发挥“监督”和“强化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最有效的日常监督手段。调研结果显示,27.6%的认为最有效的监督手段是发挥好“监督”,26.7%的认为是“严肃问责”,其余依次是“明察暗访”(21.9%)、“重点检查”(17.9%)、“集中检查”(5.9%)。这说明,加强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干部作风问题的渠道,是纠正“四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今后应加强的重点工作。而对“集中检查,每段时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认可度并不是很高。这主要是因为“集中检查”这种工作方式易出现一阵风、走过场、风头一过“涛声依旧”的情况。
同样,在问及“您认为哪一类主体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最有效”时,26.1%的选择了“社会”,24.6%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其余依次是“新闻”(23.2%)、“本单位干部职工”(14.5%)、“单位领导”(11.6%)。这一方面印证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各个工作部门及部门领导在抓好对本部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方面,做得还很不够。
完善相关制度。如省市制定《县(处)级干部“廉洁指数”评价预警暂行办法》;陕西省咸阳市制定《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暂行》、《关于开展“庸懒散奢”和“走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贵州省遵义市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岳阳市实行“三公”消费公务刷卡制度、作风问题限期办结制度、作风建设连带责任追究制度等。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如四川省遂宁市采取重点调阅单位账册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市西城区开发了“举报计算机分析系统”,筛查出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开发了“线索管控信息系统”,线索管控不留死角、应查尽查;陕西省武功县实行联动巡查机制,组成18个检查组,实施异地交叉相互检查;江苏省徐州市实行“两个集中”制度,即纪检监察力量集中使用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工作制度。
重视发挥监督作用。如青岛市研发“‘四风’随手拍”,启用作风建设“二维码”测评系统;湖南省岳阳市全面开通24小时举报热线;陕西省永寿县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29名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多地开通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和监督举报电话。
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如江苏省南京市等多地实行党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甘南藏族自治州要求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出台《街道部门定期向区纪委报告有关工作制度》,要求全区各单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重大项目决策、财务收支、出国出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每季度书面向区纪委报告,一把手必须审核签字。
当然,接受问卷调查的部分也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纠正“四风”工作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这其中,最大的就是监督能力弱、监督手段缺乏的问题。
在对“您认为阻碍作风改进的最大因素是什么”的调研中,选择“作风建设缺乏具体细化标准”的最多,占28.8%;选择“党委和主要负责人不重视”的,占18.3%;选择“潜规则和面子观念”的占14.9%;选择“习惯做法难以改变”的占13.9%;其余依次是“‘四风’问题花样翻新”、“‘三公’经费不公开”、“纪检监察机关打击力度不够”。这说明,随着纠正“四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对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也越来越认识到更好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在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面临的重要障碍”的调研中,46%的选择“监督能力弱,监督手段缺乏”,25.5%的选择“怕得罪人,不愿监督”,12.1%的选择“‘四风’问题手段变通,花样翻新”,另有少数选择“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领导不重视”等。这说明,党的以来,中央纪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担当感有了很大提高,不再过度强调客观因素,更注重从自身找原因,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主动性、创造性。这种变化是令人欣喜的。
除了讲成绩、摆问题、说困难,相关也从自身角度对下一步的纠正“四风”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
纠正“四风”,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按照党纪严于国法、领导干部严于一般干部的原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此次调研,在问及“所在部门纠正‘四风’,能否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时,48.2%的表示“完全能够”,27.4%的表示“正在探索”。有的干部担心,纪律过细过严,个别干部会有抵触情绪。实际上,在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日本,在对公务人员实行严格的法律和约束之初,也曾遇到来自公务员群体的巨大阻力,但是执行一段时间后,都获得了和公务人员的大力支持。所以,实现干部行为自觉,关键是以严格的纪律约束促使其形成良好的习惯。什么样的纪律和执行情况塑造什么样的公务员人格,公务员习惯了“零”,就会渐渐接受;习惯了“花点儿不算什么”,结果必然是“四风”。
纠正“四风”,必须加大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惩治力度。反映,干部在剖析时都纷纷说自己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很少承认自己有主义和奢靡之风。但在现实执纪中,因主义和奢靡之风而被查处的远比因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被查处的多。遏制官僚主义,首要的就是使干部做到“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加大对“群众”、“为官不为”、“庸懒散软”等行为的惩治和力度。
纠正“四风”,必须抓常、抓长、抓细。当前纠正“四风”正处于“爬坡过坎”阶段,这时候决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一鼓作气,“常”“长”相济,暗访、查处、追责、“多管齐下”。进一步、引导社会监督力量,完善“四风”举报直通车、通报等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要多一些“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少一些“集中检查”。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执笔人:王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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