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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区企业即日起可申报2017年度研发经费预补助

※发布时间:2018-5-6 22:12: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今年我区企业研发经费预补助可申请范围包含了在省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被评估命名的新型研发机构和牵头认定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创新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并将根据不同企业类型给予不同程度的产业补助经费。

  此次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分为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和单项研发经费预补助两种方式,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种补助方式申请。其中,申请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的,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年度研发经费先扣除企业委托外单位研发等研发经费外部支出以及当年获得补助经费部分)应达50万元(含)以上;而申请单项研发经费预补助的,企业2016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达1.5亿元以上,且2017年度出现单项研发经费投入,或单笔研发经费投入,或1个月内研发经费累计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据了解,目前符合这项政策补助企业范围比较广,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近百家,整体政策覆盖面比较大,对落实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目前,我区正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我区企业加快产业研发,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区社会事业局科技处副处长张明火说,为了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培育企业的核心创新能力,我区将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提升对创新驱动的认识,并通过项目来激活企业的创新能力,同时会出台相关的后补助政策,对企业优秀的创新进行后补助,激励企业积极创新。(记者 陈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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