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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点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区域债

※发布时间:2018-9-1 6:36: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5年12月22日,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全国预算工作委员会作《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简称“调研报告”),披露了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债务层级、举债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债务期限结构、债务负担等数据。本文针对调研报告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与2013年6月底的债务数据进行了对比,得出以下几点观点:

  第一、2014年地方政府负有责任的债务较2013年6月末大幅增长,2015年在新《预算法》等的规范下,政府负有责任的债务仅增长3.90%,未来在债务限额等制度的下,债务增速将得到有效控制,维持低速增长。

  第二、在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和“稳增长”政策下,县级政府支出压力增加,债务增速较快,规模占比大幅上升;政府融资平台仍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最主要的举债主体;目前地方政府负有责任的债务中举债资金仍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

  第三、地方政府负有责任的债务率大幅提高,但仍处于国际警戒线内,总体风险可控;但以重工业、周期性行业和资源产业为主的省份,财政收入增速降低幅度较大,债务压力较大。

  第四、置换债发行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目前尚剩余未置换的地方债规模11.14万亿元,若未来两年置换完毕,则平均每年发行额度将达5.57万亿元,若三年置换完成则每年发行额度将达3.71万亿元。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预计2016年仍采取积极财政政策,2016年按照约3%左右的赤字率计算,新增债券额度约1万亿,预计未来地方债发行规模将明显增加。受市场流动性、需求影响,置换债发行额度将受市场消纳等能力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五、从风险角度考虑,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区域分化加剧,部分区域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对经济、财政、土地出让收入下滑较快、区域主导产业处于周期性底部、过剩产能严重影响政府财力、行政等级较低、政府债务认定规模较小、仍通过城投债、钱包颜色与财运基金等方式变相加大举债或有风险的区域和城投企业加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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